北京三孩社会抚养费不再设从重加倍,二孩社会抚养费取消

发布时间:2016-09-19 11:03:5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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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将对《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二孩的社会抚养费将取消,但三孩及以上,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仍要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缴纳社会抚养费。记者对比原条款发现,北京对三孩以上的超生并未设置“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条款,而是“一视同仁”。

  生二孩社会抚养费将取消

  昨日,市法制办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3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细化了全面两孩政策和再生育政策,但同时明确“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此次公布的《草案》,明确了北京将继续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根据生育政策的调整,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范围进行调整。

  首先取消了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改为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公民,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非婚生二孩以内按年人均收入1倍征收

  原条款规定,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3至10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加倍征收。此次的草案则删去了“加倍征收”这一条款,北京对三孩以上的态度是“一视同仁”,每多生育一个子女,还是“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草案》同时规定,对非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当事人,每非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征收。

  此外,对于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人群,《草案》提出,“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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