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经济适用房申请出售条件

发布时间:2016-09-20 22:19:2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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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印发《关于市直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已购满5年并取得产权证的经适房可上市交易或办理转为完全产权。据市住建局表示,符合条件的房源不超过1000套。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具有部分产权,根据《通知》,只有已购满5年(从取得全额发票购房发票之日起计算)并已取得产权证的市直经适房,方可申请上市交易或办理转为完全产权。上市交易的范围包括买卖、租赁、交换、赠予、抵押等。

  宁波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通知》表示,对于申请上市交易或转为完全产权的经适房,政府有优先回购权,若政府不实施回购方可按后续程序办理。因此,申请要经市住房保障机构核准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市住房保障机构未出具意见的,相关部门将不予办理交易或产权登记等有关手续。

  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如下几方面:

  1、已婚家庭或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上 (含)的单身居民

  2、取得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

  3、上年度人均年收入 (或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4、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六区范围内无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端州区或鼎湖区城市户口,并在当地居住;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在宁波市城区范围内连续工作和居住5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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