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资金分三种情况返还,查控中心已经冻结11亿元(二)

发布时间:2016-09-21 09:30:2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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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返还冻结资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内进行,警方将与事主当面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索取事主账号、通过网银转账等方式返还冻结资金,更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保证金”“押金”等资金,请广大群众在提高警惕的同时,全力配合警方工作。

  《规定》明确,冻结资金由公安机关区分不同情况按以下方式返还:

  1.冻结账户内仅有单笔汇(存)款记录,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

  2.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

  3.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

  按照比例返还的,公安机关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冻结提出异议,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审核。

  冻结账户返还后剩余资金在原冻结期内继续冻结;公安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可以在冻结期满前依法办理续冻手续。如查清新的被害人,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本规定启动新的返还程序。

  昨天上午,全国唯一一家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以下简称“查控中心”)正式揭牌。

  今年1月,经公安部授权,北京市公安局成立了该查控中心,主要承担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账号查询、止付、冻结以及通信工具的查询、封停等工作,为全国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供查控资金流、通讯流支撑。

  截至目前,查控中心已冻结全国涉案账户40余万个,冻结资金11亿余元;通过工作减少群众损失18亿余元;关停涉案手机号码13万余个、400号码近3万个,处理伪基站假链接1万余个。

  北京警方介绍,截至今年8月31日,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同比下降21.65%,群众损失同比下降18.76%;其中境外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发案同比下降47.49%;群众损失同比下降42.38%。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00余起,同比上升2.49%;抓获犯罪嫌疑人近千名,同比上升3.8倍。

  昨天上午,12名被骗事主代表来到北京公安局刑侦总队,警方将700余万元返还给被骗事主。据了解,此次共冻结追回电信诈骗被骗资金5000余万元,后续,警方将陆续按照规定将冻结款发还给事主。

  昨天20时许,63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大陆50人、台湾13人)被中国警方从柬埔寨押解回国,将由江苏南京公安局负责进一步审查。

  据警方介绍,近日,柬埔寨移民总局根据公安部赴柬工作组提供的相关线索,在金边捣毁一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将6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缴获一批作案工具。

  经初查,该犯罪团伙冒充公检法机关,大肆向中国大陆居民拨打电话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具体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正在进一步核查中。由于受害人是大陆民众,且此案是团伙作案,为便于整案侦办、追缴赃款,依法惩处犯罪,中方将6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带回中国大陆依法处理,公安部指派江苏南京市公安局负责案件侦办。按照两岸协商达成的有关共识,大陆公安机关已通过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渠道,将有关情况通报台方。

  据了解,自去年11月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公安部已先后17次组织工作组赴肯尼亚、马来西亚、柬埔寨、老挝、印尼等地,捣毁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窝点6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68名(其中台湾居民347人),破案3300余起,涉案金额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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