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写诗讽刺诽谤书记案9年未决,被关当事人索赔遭拒

发布时间:2016-09-21 09:43:1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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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写打油诗讽刺广东廉江市委原书记伍杰忠的阮国源,因涉嫌诽谤罪被当地警方刑拘19天,他被取保候审后,案件一拖9年,警方既未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也未撤案。

  近日,阮国源向廉江市公安局提交国家赔偿请求书。9月13日,廉江市公安局下达刑事赔偿决定,认为阮因涉嫌诽谤罪于2006年10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0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7月14日他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时,已超过“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的规定,因此不予赔偿。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门卫写诗讽刺原市委书记被关19天 警方拒赔偿

  9月19日,《国家赔偿法》的起草者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向澎湃新闻表示,阮国源案符合上述司法解释,其涉嫌诽谤案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日期应视为2016年1月1日,其申请国家赔偿时效的起算点也应从这一天算起,因此并未超过时效,而且阮案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赔偿义务机关应该作出赔偿决定并进行赔偿。

  廉江市公安局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显示,因对时任廉江市机关事务局局长邝某不满,2006年10月中旬(正值市领导选举期间),当时在廉江市政府当门卫的阮国源将已编辑好的两条短信,通过手机发送给廉江市机关及多个乡镇中层领导干部,对邝某、莫某(曾当选廉江市副市长)夫妇,以及伍杰忠(时任廉江市委书记)进行诽谤。廉江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于同年10月20日受理并立案侦查,同年10月23日以涉嫌诽谤罪对阮国源刑事拘留。因阮国源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廉江市公安局于2006年11月10日对其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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