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一城管副局长上班后跳楼自杀,曾吐露调任后工作不好做(二)

发布时间:2016-09-23 10:38:2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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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任免文件显示,2016年1月22日,戴伟刚被调任至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海陵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此前他的职位是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海陵大队副大队长。

  澎湃新闻检索相关政府网站发现,戴伟生前曾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2012年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先进个人、2013年度泰州市城市管理局优秀共产党员、2014年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先进个人、2014年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贡献个人、2014年泰州市“十佳城管卫士”。

  一位与戴伟共事多年的朋友李强告诉澎湃新闻,今年1月,戴伟调任至海陵区城管分局任副局长后,他们一起聊天的时候,戴伟曾向他“诉苦”:“这儿的工作不好做,手底下的人根本管不了。”

  “不过,戴伟也只是偶尔说几句,然后就聊到其他去了,他不会抱怨的。”李强与他相识已久,很清楚他的性格,“他这个人吧,一直都挺好强的,什么事儿都自己扛,也不大跟家里人说工作上的事情。”

  据李强介绍,戴伟今年40岁,他的妻子在一所学校当老师,女儿正在上六年级,“家里还是挺幸福的。”

  “人好”是多个认识戴伟的人对他共同的描述。据另一位戴伟的同事秦华(化名)也说,戴伟平时人很好,工作能力很强。“作为领导,他一点架子都没有,为人亲和。”

  澎湃新闻走访遇到的一位自称认识戴伟的张姓阿姨说,她以前在青年路摆大排档,“戴伟出来巡岗时看到了,要整治市容市貌,从来不发脾气,总是笑眯眯地,对我说收起来。”张阿姨连连叹息,“这么好的年轻人,怎么会这样做,太可惜。”

  “我们谁也没有料到,他会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生命。”李强说。

  澎湃新闻检索相关政府网站发现,从2015年到2016年8月,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海陵分局的领导班子调整频繁。其中,局长、副局长等多个干部相继被免职。

  2014年10月,原海陵分局防违办副主任朱勇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15年3、4月徐殿峰被相继免去海陵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海陵分局局长、海陵大队大队长职务,原因不详;

  2016年4月,时任海陵分局副局长唐卫勇因涉嫌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侦查,6月被免去唐海陵分局副局长职务。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5年曾有6人在天涯论坛、新浪微博上实名举报原海陵分局局长徐殿峰,爆其与多位女干部通奸、利用公职敛财、酒驾撞死人后逃逸等。不过,此后并无下文。

  另外,2016年1月份该局领导班子出现了密集调整。

  1月14日,先是原海陵分局副局长陈红兵,被免去海陵分局副局长(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海陵大队副大队长)职务,调任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几天后,1月22日,共有8位领导的任命安排。其中,戚洲平被免去海陵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任海陵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而戴伟从原来的海陵大队副大队长升至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海陵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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