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户籍改革制度,湖南省取消农业户口了吗有什么影响(二)

发布时间:2016-09-25 22:25:4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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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区人口超过300万

  城区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大城市对合法稳定就业年限及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由各地具体规定,但不得超过3年。

  长株潭随迁需提供关系凭证

  此前出台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的“放宽长株潭三市间落户条件,并将逐步消除三市间户籍差异”在《办法》中有了详细规定。

  户口在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居民,在三市任一市市辖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凭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迁入人员的户口身份证件,可以申请将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该市市辖区城镇。其中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等。 记者梁美兰

  聚焦

  孩子出生1个月内应登记

  新生儿出生后,其监护人或户主应在1个月内,申报出生登记。年满1周岁人员从未登记过户口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向本人居住地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补登。

  非婚生育随父落户需亲子鉴定证明

  非婚生子女落户,为保护其权利避免法律纠纷的出现,《办法》明确,新生儿系非婚生育的,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出生登记。非婚生育新生儿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私自收养的无户口人员应先寻找父母或监护人

  《办法》明确,公民个人依法收养无户口人员,应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补登。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报户口补登。收养婴儿的出生地、籍贯不详的,以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为其出生地,以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为其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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