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户籍改革制度,安徽省取消农业户口了吗有什么影响(二)

发布时间:2016-09-25 22:41:3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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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严格控制特大城市落户条件。城区人口达到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落户政策。具体条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

  (八)继续落实人才落户政策。在我省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在就业地落户。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上述人员凡自愿在我省工作的,不受其就(创)业地或实际居住地户口迁移条件限制。

  (九)妥善解决户口管理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妥善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2016年户籍制度改革新变化

  一、放宽落户条件

  1、合肥城区落户门槛降低

  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连续满2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1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与2013年户改规定相比较,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对合法稳定职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分别缩短1年。同时,“随迁子女”调整为“未成年子女”。

  2、全面放宽巢湖市和建制镇落户条件

  在巢湖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居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取消了2013年户改对合法稳定职业及参加社会保险达到1年的限制。

  3、高学历人才可直接落户

  A、凡在合肥就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自主选择落户地直接办理。

  B、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等,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C、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人口。

  4、户口登记与计划生育脱钩

  A、公民计划外生育子女落户,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不得自行设置前置条件;其他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经调查核实,可办理登记常住户口。

  B、进一步放宽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居民家庭共同居住生活的夫妻、未成年子女等,可办理户口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符合合肥落户政策的户口迁入人员、通过购买等获得商品住宅房,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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