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营生育津贴报销比例,领取条件和计发标准

发布时间:2016-09-29 15:24:0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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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东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东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1.正常生育的,定额为1600元

  2.剖宫产的,定额为2850元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定额为100元

  2.人工流产术,定额为160元

  3.引产术,定额为800元

  4.绝育手术,定额为1000元

  5.复通手术,定额为1500元。

  东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哪些医疗费用不属于生育险支付

  1.因违法、犯罪造成妊娠终止的生育保险待遇

  2.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外的费用

  3.治疗妊娠合并症的费用

  4.治疗生育之外其他疾病的费用

  5.涉及婴儿治疗、护理的各项费用

  6.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东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死亡医学证明原件,生育后流产的可提供户籍证明

  5.医疗费用原始凭据(粘贴在空白A4纸中间)

  6.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7.请职工提供本人工行银行社保卡或工行银行卡的复印件(事先由本人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到银行开通储蓄功能)

  8.《东营市生育保险就医申报表》(定点或非定点)

  9.《东营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告知书》

  10《东营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东营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医疗参保企业职工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东营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结婚证、银行结算户存折复印件;正常生育者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及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是否实施剖宫产手术原始凭据,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者提交经计生部门签发的相关证明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学证明。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女方为城镇居民的,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然后到东营生育基金管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以及领取生育金。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东营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153号

  联系方式:0546-8089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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