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富豪被绑架案 四川宜宾富豪被绑架胁迫杀人案宣判 两名绑匪获死刑(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9-29 15:42:01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岳某、陈某、冯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并采用暴力手段共同故意杀害被害人甲谷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某、岳某、陈某均起主要作用,属主犯,依法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冯某起次要作用,属从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岳某、陈某、冯某积极预谋、精心实施本案,在犯罪过程中暴力胁迫他人滥杀无辜,藐视国法、轻视生命,犯罪后又采用焚尸的方式意图逃避法律制裁,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和社会危害极其严重。据此,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