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及政策解读 》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9-30 17:17: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2016年吉林省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及政策解读 》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年吉林省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
近年来,吉林省公安机关不断积极探索、采取措施,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大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吉林省相关部门按照《意见》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起草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征求省民政、教育、人社、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意见后,经省政府办公厅审定通过出台。
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作出详细解答。
吉林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2016年吉林省无户口人落户员政策解读
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原则
《实施意见》提出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必须坚持的“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办理、保障权益。按照《实施意见》规定,既要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权益,为他们参与社会事务、行使权利义务提供保障,又要在户口登记上坚持依法办理,保证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
二是坚持区别情况、分类解决。造成无户口问题的原因错综复杂,为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时,根据无户口问题产生的原因,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9种分类登记户口政策,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
三是坚持综合配套、部门协同。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涉及多部门政策衔接,《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义务教育、社会保险、国籍管理等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我省《实施意见》丰富了哪些内容?
我省《实施意见》主要丰富了3方面内容。
一是细化任务分解目标。《实施意见》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任务目标细化为3个具体目标,在全面解决现存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的同时,既要完善户口登记政策,又要完善相关领域配套政策,保障每个公民都能依法登记户口,并享有基本权利和保障。
二是增加一类无户口人员类型。我省在摸排无户口人员底数情况过程中发现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未落户的无户口人员人数较多,因此,《实施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务院出台政策将无户口人员分为8类的基础上增加了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未落户的无户口人员类型。
三是疑难问题无法判定时才要求出具亲子鉴定证明。为减轻无户口人员落户负担,《实施意见》规定,对需要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和我省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原则上由父亲或我省居民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凭社区(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对无法判定或经民警调查未能核实相关情况的,才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哪些无户口人员可以登记户口
凡是无户口人员,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产生的,都要及时依法办理户口登记。
《实施意见》将无户口人员分为9类。
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2.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3.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4.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5.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6.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7.我省居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8.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未落户的无户口人员。
9.其他无户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