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10-01 23:43: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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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2016年云南省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及政策解读 》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年云南省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

  “租房可以落户、非婚生子可以落户、超生子女同样可以落户……”昨日,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传来好消息,今年7月1日起,云南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动新一轮户籍改革,将实现“六大突破”。

  突破1 打通政策壁垒

  超生、收养子女可正常落户

  没有户口,不能上学、不能买火车飞机票、不能上班……然而受政策法规影响,超生子女无法落户、非婚生育无法落户、异国婚姻无法落户、事实收养无法落户的状况一直存在。

  “7月1日起,这些问题都会得以解决。”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基层基础处处长冒锡昆介绍,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进行新一轮户籍改革,解决历史原因形成的各种户口遗留问题,如事实收养、非婚生子、计划外生育子女、自发移民、跨境婚姻等群体的落户问题。“以非婚生子为例,亲生父母只需携带孩子出生证明、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到派出所就能落户。”

  突破2 打通亲情壁垒

  直系亲属迁户三代均可

  “爷爷奶奶的户口也可以落到孙子的户口本上。”冒锡昆介绍,以往直系亲属变更户籍地址仅限与单代直系亲属,并且原则上仅允许未成年人跟随父母进行落户。而从7月1日起,除昆明市主城区外(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相互投靠且共同居住的,可在实际居住地投靠落户,不受年龄限制。除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外,其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时,需满足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当地对住房困难家庭规定的标准。

  这也就是说,如果孙子跟着奶奶居住,那么户口则可落在老人户籍上,而老人跟着子女居住,亦可将户口落在儿女户籍上。

  突破3 打通收入壁垒

  租房者也能正常落户

  从7月1日起,云南省将放宽城镇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条件。

  “这让租房落户成为了可能。”冒锡昆介绍,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除昆明市主城区外,实际居住在云南省范围内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且办理合法手续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在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落户时,必须征得房屋产权人同意。

  无户口人落户员政策解读

  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一年来,全省公安机关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为实现“2020年云南省户籍城镇化率达到40%,圆百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的目标,通过畅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居住证服务管理、返原籍地落户”3个通道,突破云南省“城镇地区落户、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租赁房屋落户、农村地区返乡落户、现役军人家属投靠落户和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等6方面限制条件,为全省社会经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作出积极贡献。

  一年前,云南省尚未全面放开城镇地区落户限制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之前,户籍是根据工种性质和家庭成员关系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类,云南省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以后,全面放开了除昆明主城区外的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只要在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包括租住房屋),其本人及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包括其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即可落户,并享受同等市民化待遇。

  一年来,云南省共有24万余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地区落户,其中,租房落户468人,三代直系亲属(含成年子女)投靠落户68630人,积分落户545人。同时,为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为其留足“退路”,云南省明确,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也畅通了因不适应城镇生活返原籍务农或者在城镇积累一定的资金、资源、技能后返乡创业的进城落户人员返乡落户渠道。

  在此之外,云南省公安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为暂不具备在城镇落户条件或暂不愿在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办理“云南省居住证”,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在试点地区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2016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办理《居住证》87.6万余份,并通过查验居住证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3405件。

  同时,公安机关也在积极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流动人口所享受的包括“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子女义务教育、职业培训”在内的11项基本公共服务和权益。

  一年前,云南省尚未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同一地理区域下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方式依然存在,“同命不同价”、“同工不同酬”、“同伤不同赔”的现象时有发生。2016年1月1日起,云南省实施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将省内所有户籍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不再以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为依据区划分“农村人”与“城里人”,改为根据居住地的不同来区分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这意味着户籍登记在同一地理区域内的所有云南省居民,将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与政策福利。

  一年前,云南省尚未明确放宽现役军人家属投靠落户条件

  现役军人家属或未成年子女不具备随军落户条件或不愿随军落户的,仅能将户口迁往家属具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地。云南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后,现役军人家属或子女可将户口迁至与其共同居住的现役军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也可将户口迁往现役军人购买的合法稳定住所处。解决了大量现役军人巩固国防、保家卫国的后顾之忧。

  一年前,云南省尚未全面开展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工作

  部分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子女、跨国婚姻所生子女、无出生医学证明等政策外中国公民无法落户,成为所谓的“黑人黑户”。一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已累计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303106人。其中,超生或非婚生育子女200546人、无《出生医学证明》54569人、未办理收养手续1968人、被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1515人、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4802人、户口迁移证件变更、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1336人、跨国婚姻所生子女8439人、夫妻离异造成子女无户口4303人、自发移民无户口1168人、并为因群众户口意识淡薄未及时落户人员解决户口24460人。

  不断推出便民利民举措

  云南省公安厅于2016年1月1日起将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限由60天(边远地区90天)统一缩短为30天;开辟中高考学生、返乡农民工居民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快捷服务,确保15天内完成居民身份证办理发放工作;同时,免费向群众开展居民身份证领取短信提醒服务。

  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按承诺时间办理居民身份证1586507个,通过“绿色通道”办理780931个。截至目前,共异地办理成都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5个。从7月15日起,已在昆明市和大理州全部户籍派出所开展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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