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生育险男方报销流程及标准,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发布时间:2016-10-05 22:30: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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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2016年甘肃省生育险男方报销流程及标准,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年甘肃省生育险男方报销流程及标准

  《办法》指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实行市(州)级统筹,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本规定参加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单独统筹管理。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具体费率应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以及各市州根据基金支付能力规定的其它项目费用。

  《办法》明确,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职工异地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参保地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具体管理和执行办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我市调整了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凡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女职工按180天发放生育津贴,男职工按30天发放护理假津贴,对已领取津贴的按以上产假天数规定进行补发。这是5月1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

  近日,《甘肃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正式出台。《办法》明确,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待遇,对未依法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

  《办法》明确,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实行市(州)级统筹,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办法》规定参加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单独统筹管理。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具体费率应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九种情形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各市州根据基金支付能力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女职工享受生育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休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支付期限按照我省女职工产假的有关规定执行。

  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应当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者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支付的费用,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费用,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费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等九种情形之一产生的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要受处理

  《办法》还明确,职工对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有疑义的,有权到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职工与用人单位因生育保险待遇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生育保险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人社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同时,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造成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办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其生育保险待遇;对未依法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处理。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报销流程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报销期限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报销范围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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