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农村养殖业补贴政策,农民养殖补助解读

发布时间:2016-10-06 20:27: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青海省农村养殖业补贴政策,农民养殖补助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0-06 20:27: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养殖业是利用畜禽等已经被人类驯化的动物,或者鹿、麝、狐、貂、水獭、鹌鹑等野生动物的生理机能,通过人工饲养、繁殖,使其将牧草和饲料等植物能转变为动物能,以取得肉、蛋、奶、羊毛、山羊绒、皮张、蚕丝和药材等畜产品的生产部门。《2016年青海省农村养殖业补贴政策,农民养殖补助解读》 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年青海省农村养殖业补贴政策

  根据省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2016年开始,我市开展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此次农业“三项补贴”的改革的目标是创新农业补贴制度,真正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我市将用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该补贴实行普惠制,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此次改革以200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书为依据,以2015年种植类别为参考,按照200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书的实有面积依次排除核减不属于享受补贴的事项;对已作为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果苗木用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以及人工草地、常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粮油作物耕地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粮油作物品种限定为小麦、豆类、马铃薯、油料、青稞、玉米等。种植农户和国有农牧场执行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0元。

  记者了解到,从2004年开始,国家先后实施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粮种补贴等农业“三项补贴”,逐步形成了对农业特别是粮食的政策支持保护体系,对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农业“三项补贴”已经演变成为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而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却很难得到除自己承包耕地之外的补贴支持。无论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都需要改革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当前农业生产成本较高,种粮效益低,主要原因是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经营规模小。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民养殖补助解读

  一、优惠政策类

  水电等政策

  1、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发展养殖

  2、免收地下水资源费

  3、享受农业用电价格

  二、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1、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

  2、畜禽疫病捕杀补助政策

  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4、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三、农机补贴政策

  一般农机单台不超5万,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四、项目补贴类

  1、良种补贴

  补贴对象: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小区、户),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能繁牦牛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

  补贴标准:

  母猪40元;奶牛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母牛20元;肉牛母牛10元;

  绵羊、山羊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2000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