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再婚二胎政策,再婚夫妻生育子女条件

发布时间:2016-10-06 22:04: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青海省再婚二胎政策,再婚夫妻生育子女条件》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0-06 22:04: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指符合指定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2016年青海省再婚二胎政策,再婚夫妻生育子女条件》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年青海省再婚二胎政策

  、政策与法律规定的关系

  党的政策转化为法律规定,需要历经一定的程序和时间,首先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省份计划生育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也就是说,要依法合规生育二孩,必须要等到各省份的相关细则出台。

  修改法律已经达成共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在讨论和修订过程中了。但是具体到各省什么时候落地取决于各个省的情况,也要积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我国大部分的优惠、优先、优待政策基本上都是以地方规定为核心的,需要地方把这些政策作出梳理并进行综合调整。

  2、全面二胎最新消息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后,新政何时落地就一直备受关注。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此前曾公开表态,“全面两孩”政策需要全国人大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然后各地再依法组织实施。他强调,全国人大修法通过之日,就是新政生效之时。

  目前看来,“全面两孩”新政启动实施已箭在弦上。12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按照惯例,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或将在12月下旬举行。这意味着,“全面两孩”的法律规定最快于本月底修订。(12月9日按)

  注:本文依照大家习惯,将二胎政策等同于二孩政策。

  概念区分:

  全面二孩和全面二胎。通常大家是把这两个概念划等号的,其实‘二孩’≠‘二胎’,前者是强调生育的‘数量’而后者强调‘胎次’。也就是说第一台是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夫妇是不能生二胎的。

  提示: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草案内容大致包括:提倡生育两子女、符合条件者可再生育;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符合政策生育夫妻可获延长生育假等福利;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及代孕等。

  再婚夫妻生育子女条件

  青海对《青海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一是放宽再婚生育条件;二是对生育间隔时间作适当调整。但这样的调整仅针对特殊人群。作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并不会做大的调整。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根据计划生育新政策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育二胎,具体中国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如下: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25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青海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延长产假至158日。此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