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超生抚养费如何收缴计算

发布时间:2016-10-07 22:13:1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超生抚养费如何收缴计算》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0-07 22:13:16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本文《2016年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超生抚养费如何收缴计算》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收集整理。本文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一、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

  1、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的;

  2、不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再生育的;

  3、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但有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再生育的;

  4、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生育间隔期再生育的;

  5、符合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

  

  二、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1、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不予征收;

  2、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3、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征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