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河北省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及办法,三公经费是哪三公(二)

发布时间:2016-10-08 14:45:5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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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在专项项目经费中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用油、保险和维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公务接待经费检查内容

  1、公务接待经费是否超预算。

  2、是否建立和履行了内部审批制度

  (四)是否截留、挪用、挤占财政专项资金

  (五)是否以各种名义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六)是否违规发放奖金、福利、津贴

  (七)公务卡在“三公”经费中的使用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步骤

  本次检查从《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8月底结束,分为自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

  (一)单位自查阶段(4月1日至30日)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上述检查内容对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各单位要认真根据自查情况撰写自查报告,如实填写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4月30日前上报市财政局401室。

  (二)重点检查阶段(5月1日至7月31日)

  由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组成检查组,根据各部门各单位自查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8月1日至31日)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公”经费使用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于8月31前上报市财政局401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工作成效

  为确保此次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对于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条例》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移送行政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处理。鼓励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处罚。

  (三)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下大力气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分解到有关职能科室和责任人,切实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要求,压缩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公经费是哪三公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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