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连农业补贴项目有哪些,农业补贴新政策解读(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0-09 21:07:56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在购机后30日内,须携带所购机具、供货核实表、身份证(生产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一卡通”原件和关于其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以及县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其他材料,主动到户口所在地补贴受理部门(含乡镇农机站,具体在县或乡镇由各县自行确定。下同)办理补贴申请手续(按牌证照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按规定在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并提供受理通知书),同时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见附件1)。购机者超过30天(已购机发票为准)不办理补贴申请手续、没完成现场核实机具的,视作放弃补贴资金的申请资格,已录入补贴系统的补贴信息自动作废。
(三)受理申请和核实机具。补贴受理部门对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和材料等进行审核,按要求及时将购机者基本情况和补贴机具信息等资料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留存相关材料。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配合农机、财政等部门开展机具及补贴资金核查等工作。县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具体按当地政府职责分工有关要求执行。 按照机具核实相关规定,开展机具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继续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已完成牌证登记的农机具,可不再重复核实。县级农机部门结合实际可设立一个或多个新购置补贴机具的核实点进行现场核实,同时必须将核实点的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工作时间等向社会公开。
(四)资格确定。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要的情况下,可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在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应优先保证重点机具补贴,及时采取“先到先补”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资格,具体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五)进行公示。经资料、机具审核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当场打印《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交购机者(见附件2),同时按要求进行公示。经对外公示7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六)资金兑付。经资格确定、机具核实和公示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编制补贴资金结算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机管理部门补贴资金结算报告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并将兑付结果通报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并做好购机补贴材料归档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向社会公布。县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应按季度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市农机和财政部门,同时抄送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县级农机和财政部门应通力合作,切实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补贴启动实施后农机部门至少要按季度提交相关资料,财政部门至少按季度组织兑付和结算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市、县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农机部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分配挂钩。
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补贴工作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补贴投诉调查处理和督办等工作。县级农机、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联合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方案须经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使用和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集体研究确定。
财政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监管,并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要通过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和主要农作物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制造水平。要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创新改革工作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
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 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政策的新规定和新变化、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范围、办理程序等。
县农机主管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以公告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格式见附件3)及落实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市、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
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市农机主管部门。市农机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将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进一步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并视情况抄送工商、质量监督、公安等部门。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七、有关要求
各区市县(先导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制定本地区补贴实施方案。于5月8日前分别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要认真开展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在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含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情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农委、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