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安农业补贴项目有哪些,农业补贴新政策解读(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0-09 21:17:3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申请补贴时,补贴对象、二代身份证、“一卡通”账户姓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变更,并到街镇(社区)财政部门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 凡购机者带机申办补贴,县级农机部门应结合实际,组织一次性完成申请办理、机具核实等工作,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县核实”或“区核实”章子,简化程序、方便群众。
(三)核实公示
1、补贴对象持确认告知书、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确认告知书、购机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到街镇农机管理部门申请核实(已办理牌证的机具或县上已核实验货的机具,免于核实,只需递交确认告知书和发票复印件)。同时,补贴对象必须在确认告知书的空白处,填写正确的电话联系方式。
街镇农机管理部门核对无误后,直接在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受理”字样(盖章或签字确认),并将发票原件和身份证及时退还购机者。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做出说明。
2、街镇农机管理部门受理后,及时按照全省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中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对补贴机具进行逐台核实,核实无误后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以下简称机具核实表,见附件4)上签署核实部门与核实人的意见(对机具抽查核实未通过的要向购机者做出说明)。
3、核实结束后,将当期拟补贴信息汇总公示(公示表格式见附件5)到村,公示无异议生成《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以下简称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6)送街镇财政部门。街镇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核查,在补贴发放明细表上加注意见后送街镇农机管理部门。街镇农机管理部门于每月23日前,将补贴发放明细表、机具核实表、确认告知书和购机发票复印件报县农机部门。
(四)资金兑付
1、县农机部门接到街镇农机管理部门报送的补贴发放明细表后,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核实无误后,每月28日前向县财政部门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及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
2、县级财政部门确认无误后,每月将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导入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系统,并兑付资金。
七、退货规定
凡办理补贴退货者,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 购机者持产销企业已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的购机发票到县级农机部门办理。县级农机部门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加盖公章、复印留档,并在辅助管理系统上进行相应操作,予以退货。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汇入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专户”,持产销企业已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的购机发票,加注县级财政部门意见,县级农机部门复印留档,并在辅助管理系统上进行相应操作,予以退货; 退回的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纳入当年补贴资金计划,继续使用。
八、部门职责
(一)市级农机、财政部门
市农委、市财政局依据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机发〔2015〕8号)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审核。
市农委:负责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警示教育和绩效考核,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补贴投诉调查处理和督办,重大投诉问题上报省农机局。
市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计划的申请、下达及调配,对县级财政部门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督促和指导县级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实施和结算兑付。
(二)县级农机、财政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责任主体,县级农机、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制定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报市级农机、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共同组织实施。
1、县级农机(业)部门
(1)指导街镇农机(业)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
(2)负责本系统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责任制。
(3)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和实施工作,使机补政策、制度、规程得到广泛宣传,深入人心,提升政策实施透明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申请购机补贴程序、年度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当地补贴工作受理机构、受理电话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努力实现农机购置补贴“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舆情监测,防止恶意炒作。
(4)审核购机申请,向农户发放《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确认告知书》。
(5)做好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维护和补贴资料管理工作。
(6)定期公布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及时报送政策实施情况和工作动态。
(7)审核并向县级财政部门报送补贴发放明细表。
(8)设立农机购置补贴投诉电话,认真受理群众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信访、举报或投诉,及时办结上级部门批转的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9)严明补贴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和陕西省“四严禁”、“八不准”的有关规定,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2、县级财政部门
(1)指导街镇财政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2)负责本系统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3)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
(三)街镇农机财政部门在县级农机(业)、财政部门的组织指导下,街镇农机和财政部门共同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
1、街镇农机部门。按照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受理群众购机核实申请,参照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对补贴机具逐台核实,公示购机信息,及时上报有关补贴资料。
2、街镇财政部门。负责新增“一卡通”信息的维护,会同街镇农机工作人员核实验货。对街镇农机部门提供的《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进行审核。
九、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全市农机、财政系统要统一思想,认真学习新方案,全力抓好落实。各区县要建立政府牵头协调,农机、财政部门实施,相关部门配合的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要在申请补贴、核实公示、监管与督查、资料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市、县级经费分别按机补资金总额1%的比例列入市、县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深入探索分类补贴政策,通过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制造水平。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对重点补贴对象、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要重点核实,抽查核实时要做到“见人、见机、见票”,确保实际购机与辅助管理系统申请机具相符,机具铭牌(发动机号和出厂编号)与辅助管理系统上传机具信息相符。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农机、财政部门要全部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