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石家庄户籍改革制度,石家庄取消农业户口了吗有什么影响(二)

发布时间:2016-10-09 22:15:3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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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放宽一般人才落户限制。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或中专、中技类人员,本人可以在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的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申请办理落户。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到我市落户。对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在我市城镇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及规模企业和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技术骨干、特殊岗位急需特殊人才,自愿迁入我市的,可将户口落入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社区公共地址或亲属家庭户,同时准予申请本人及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随迁落户。

  三、改革户籍管理制度

  (一)改革公安人口统计制度。按照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按户口性质划分的农业、非农业户口统计,建立与统计部门统计口径一致的人口统计制度。户籍在城镇的统计为城镇户籍人口,户籍在其他区域的统计为农村户籍人口,准确、客观地体现我市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

  (二)建立社区公共户口。在城镇以派出所为单位,在具有归属居委会的实体地址上,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对在本辖区内租用的保障性住房、其他租赁房屋及尚未确定归属居委会、门牌号的固定住所居住,但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无亲属关系的迁入人员,可以在社区公共户口上落户;对符合户口迁入政策条件,无合法稳定住所,成员间存在家庭关系的,可在社区公共同址上建立家庭户。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的人员及家庭户成员,与其他城镇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权益。

  (三)改革居住证制度。进一步规范居住证的办理范围,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市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办理居住证。符合落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且参加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同时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资助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就业扶持、计生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四、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户籍制度改革事关民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城镇化建设发展大局,市发改委、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房管局、农业局、卫计委、法制办等市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105号)文件精神,对照上级政府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依照职能分工,积极探索,合理制定和细化本部门相关配套改革政策的具体落实推进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力配合我市户籍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进城入市群众的各项利益接续和权益保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及时将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城中村居民全部纳入城镇户籍人口登记管理和服务范围,逐步将原村民委员会依法改建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使城中村居民有步骤地实现市民化。鹿泉区、藁城区和栾城区要紧紧抓住行政区划调整和二、三产业大发展的有力时机,重点加快推进域内农村居民的市民化工作,为全市城镇化水平提升作出积极贡献。

  户籍改革推进过程中,对进城落户人员所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权予以充分保障,严禁违法强制收回,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合法形式流转。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市民化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对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村育龄夫妻,在落户后的24个月内,可继续享有农村居民的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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