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太原户籍改革制度,太原取消农业户口了吗有什么影响(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0-09 22:25:37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三)建立社区集体户口。根据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需要,各派出所可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设立一个社区集体户,统一登记符合我市户口迁入政策条件,居住在租赁房屋和集体宿舍的人员。在社区集体户落户的人员及家庭户成员,与其他城镇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权益。
(四)健全完善居住证制度。各有关部门应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五、政策保障
(一)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原有合法权益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和林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积极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提供资产评估及政策、技术、信息咨询服务,鼓励“依法、自愿、有偿”流转。2017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二)为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1.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就业信息系统功能,促进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制管理,健全就业信息监测平台,更好的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服务。加大农业转移人口职业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能力,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和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具体措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2.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科学规划布局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政策,完善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办法。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具体措施由市教育局牵头制定)
3.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妇幼健康、计划生育等服务。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城乡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运行机制,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具体措施由市卫生计生委另行制定)
4.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将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单位就业的,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可自愿选择参加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严格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保障符合政策的农业转移人口享受相应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具体措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5.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按城乡区域划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缩小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区域差距。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以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等为基本内容,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具体措施由市民政局另行制定)
6.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研究制定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挂钩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加人口流入地财政转移支付,促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户籍制度改革是推进我市城镇化快速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坚持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城市工作与“三农”工作一起推动,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战略研究,统筹推进土地、财政、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领域配套改革。
(二)落实工作职责。公安、发展改革、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农业、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要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措施。
(三)做好宣传引导。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营造浓厚氛围,取得群众理解支持,形成社会共识,确保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有效实施。
全面放开中小城市落户限制
改革内容:全面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在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长治
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9个市的所辖城镇以及太原市、大同市所辖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
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
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政策详解:记者了解到,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是指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当
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实际居住的;或在城镇范围内租赁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