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黑老大高调出狱百人迎接,黑老大高调出狱案将开庭减刑被撤销(二)

发布时间:2016-10-10 14:13:5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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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撤销原有减刑裁定,称其在监狱违规使用电话

  针对检方的指控,程幼泽的代理律师朱孝顶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朱孝顶称,程幼泽本身没有扰乱社会秩序的故意,而且在迎接人员中,也没有一个人去的目的是为了扰乱监狱周边学校、医院的秩序。

  据公开报道显示,程幼泽曾三次深陷囹圄,54年的生涯中有20余年在监狱度过。

  1984年4月,他因犯抢劫罪被晋东南地区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1988年4月获释。1996年12月,他因犯流氓罪、抢劫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赌博罪被山西高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6年获释。

  2009年10月,程幼泽第三次犯事被抓。2012年9月,他因犯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被山西高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16年5月16日,晋城中院以“程幼泽在监狱服刑改造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受到1次监狱记功,5次表扬奖励,2次嘉奖”为由,裁定对其减去余刑。

  5月23日,程幼泽刑满释放。之后发生高调出狱事件,他被刑拘,再被批捕。

  据晋城中院于2016年6月8日作出的裁定显示,在程幼泽被批捕当天,该院裁定撤销之前对其减刑的裁定。

  晋城中院称,晋普山地区检察院在程幼泽出狱后,发现了程幼泽在服刑期间有使用移动电话的情况,认为程幼泽不符合“确有悔改表现”的法定减刑条件,提出检察建议书,建议重新审理程幼泽减刑案件。

  “经审理查明,程幼泽在服刑期间,本院减刑裁定送达之前,确有在监狱使用移动电话的行为,此属重大违反监规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应予以确认。”晋城中院称,经审委会讨论,裁定撤销对程幼泽的减刑裁定,对程幼泽不予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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