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广东省出生证明有什么用及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0-11 21:03:45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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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至2014年2月以来,梅州、英德、惠州各地医院在卫计委的要求下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须要准生证才可以,否则只能联系街道办计生委交罚款后才能办理,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2014年国家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请关注其的违法行为!
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公安局、卫生计生局(委):
办理出生小孩户口登记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省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出生小孩户口登记法律法规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88]公治字10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户政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府[1989]98号)以及《省公安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引发关于切实解决出生小孩入户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粤公通字[2003]23号)的有关要求,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省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登记。属收养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源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8]13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出具《收养证》、收养公证或其他法律证明材料办理户口登记。单亲家庭不能出具《结婚证》的,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关系医学鉴定、母亲(或父亲)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登记;其他特殊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报请上一级公安户政部门批准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