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下钱庄被端 广东一批地下钱庄被端 涉案金额超2300亿元

发布时间:2016-10-12 09:29:1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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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公安部、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委继续在全国部署开展2016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近日,深圳、佛山、惠州、汕尾、东莞、江门、揭阳、云浮等多地警方先后开展了代号为“飓风6号”“飓风13号” 等5波次打击地下钱庄集中收网行动,破获案件140余起,同比上升453.85%,抓获犯罪嫌疑人350余名,同比上升266.67%,查扣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7.3亿元,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超过2300亿元人民币。

  施雷霆行动 端地下钱庄

  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副局长吴义来介绍,广东经济体量大,对外贸易发达,资金流动频繁,是地下钱庄犯罪易发多发地区。地下钱庄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影响股市、外汇等资本市场,造成税收流失,导致国际收支数据不能准确反映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影响宏观经济决策;部分涉赌、涉毒、涉恐、涉贪腐及其他违法所得资金也可能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至境外逃避打击,影响国家形象和经济安全,必须予以坚决打击取缔。

  吴义来称,今年以来,广东警方把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纳入“飓风2016”打击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专项行动之中,经过近九个月的缜密侦查,先后摸清了各个地下钱庄窝点的组织体系、犯罪网络和活动轨迹。在专案组的统一部署指挥下,全省多地警方分阶段、跨区域雷霆行动,实施5波次全链条打击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一批地下钱庄窝点,猖獗的地下钱庄活动基本得到有效遏制。

  广东地下钱庄3种主要类型

  1.原始的现金交易和跨境汇兑型。

  地下钱庄经营者与合作者商定好汇率、金额与交易地点后,接收客户的人民币现金,兑换为外币支票,再由团伙成员将支票带到境外,提现并存入团伙控制的外币账户,再转入客户指定的外币账户上。

  2.资金不出境,境内外资金池对敲型最为普遍。

  地下钱庄在境内外各有资金池,当境内有资金需要流出时,钱庄境内团伙成员接收客户资金,通知境外团伙成员按照约定汇率将相应数额的资金由其境外资金池转入客户指定账户,当有境外资金流入的时候,则由境外资金池接收,境内资金池划拨给客户的境内账户。境内外资金池之间一般不发生直接资金来往。

  3.以虚假贸易背景骗购外汇,资金直接出境的方式,以深圳钱庄最为典型。

  犯罪团伙通过境外注册公司在境内银行开设账户,利用离岸账户在外汇管理上约束少、管制松、操控空间大的特点,实施跨境转移外汇;或者在境内外设立空壳公司,虚构贸易背景,直接将人民币或外币现金转移境外。

  典型案例

  案例1

  潮汕团伙借空壳公司骗购外汇

  据介绍,此前深圳警方梳理出深圳市中某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涉嫌地下钱庄骗购外汇案件线索进行立案侦查,经初步查明,李某益等4个团伙10余名犯罪嫌疑人从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利用深圳市中某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深圳企业,在深圳多家银行网点办理贸易融资类业务,在香港设立离岸公司,以进口电子设备等高价值物品为名,虚构贸易背景,使用修改、伪造的货物提单,进行资金跨境循环方式骗购外汇。

  今年9月29日,深圳警方联合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在深圳市、揭阳市和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益阳市三省四市开展收网行动。截至10日1日,专案组成功侦破系列地下钱庄骗购外汇及非法买卖外汇案件7宗,搜查藏匿在住宅小区、写字楼宇等地的11个窝点,现场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益等30余人,冻结涉案账户 70余个,冻结涉案账户余额人民币350余万元,查获涉案银行卡、U盾、电脑、公司执照、印章等物证、书证一批,涉案金额人民币480多亿元。随后又在江西省南昌市和广东省揭阳市抓获地下钱庄“骨干”成员邹某等3人。

  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主要成员均为潮汕籍,他们所利用的企业均为空壳公司,资金多是从钱庄拆借,目前该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2

  士多作掩护跨区域经营地下钱庄

  2015 年7月,汕尾警方接人民银行汕尾中心支行一条地下钱庄案线索,侦查发现,一个以严某业、胡某填为首的地下钱庄网络浮出水面,锁定了汕尾、深圳等多个钱庄窝点和涉案账户。今年5月19日,收网时机成熟,警方先后在汕尾城区、海丰、红海湾查获地下钱庄窝点4个,抓获胡某填等涉案人员20余人,缴获港币450余万元,人民币130余万元,网银U盾等物品一批,冻结银行账户1200余个,折合8000余万元人民币,经初步统计该案涉案金额500余亿,涉及福建、浙江、上海、湖南等省市。

  据介绍,严某业等人经营的地下钱庄最初从事单纯的外币买卖,通过向汕尾地区的港币“头家”收购港币(港币来源于港澳侨胞支付给国内眷属的生活费),再出售给有需求的走私分子等客户,从中赚取点数。后来经营对象和活动范围逐渐扩大,发展到替本地的外资企业在香港和内地转移资金;同时,严某业等人在深圳以开士多店为掩护,收集全国各地的外币(主要为港币现钞),再以“蚂蚁搬家式”携带至香港,完成外币走私出境。 目前,该案严某业等10余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执行逮捕,案件已移送起诉。

  案例3

  “港纸佬”被盗抢揪出20余庄主

  今年2月,一条涉及“事主高某随身携带几十万元港币被盗”的盗抢警情引起佛山警方重视,民警通过分析发现,这与高某的职业及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明显不符,经侦查确认高某其实是一名长期活动于顺德北滘、乐从、容桂等地,从事地下钱庄犯罪活动的“港纸佬”(即从事非法兑换港币的人员俗称),最终查出以顺德人邓某为核心的犯罪网络,在这个网络中“庄主”竟然多达20余个。

  民警对案中20余名团伙成员共300余个银行账号进行查控,掌握资金流向和该团伙的犯罪规律;并且通过核查互相交易和关联的情况,进一步查证该团伙庄主之间形散神聚,既相对独立,又互通有无,不仅扩大了他们的“业务”覆盖面,还起到逃避打击、增加侦查难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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