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农村养殖业补贴政策,农民养殖补助解读

发布时间:2016-10-13 09:29: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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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殖业是利用畜禽等已经被人类驯化的动物,或者鹿、麝、狐、貂、水獭、鹌鹑等野生动物的生理机能,通过人工饲养、繁殖,使其将牧草和饲料等植物能转变为动物能,以取得肉、蛋、奶、羊毛、山羊绒、皮张、蚕丝和药材等畜产品的生产部门。《2016年陕西省农村养殖业补贴政策,农民养殖补助解读》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年陕西省农村养殖业补贴政策

  2015陕西土地流转政策一:

  在中央深改组召开了第五次会议中,审议了农村土地流转、农民股份合作等改革方案,被外界解读为基层改革箭在弦上。此次会议还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在坚持农村土地所有制前提下,促使承包权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新格局,为未来农地改革的制度创新奠定了基础。

  农村土地流转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土地经营权流转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一直成为社会各方争论的焦点。近年来,与工业化、城镇化特别是与农村大量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相适应,农村土地流转明显加快。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3.8亿亩,占到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8.8%。

  去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即在在坚持和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此后,政府部门不断推进土地流转相关制度的落地。

  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词最早在2002年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就曾使用,但近十多年来,农地流转依然存在种种观念上的羁绊和制度上的困境,并未顺畅运行。不久前,中央深改组召开的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农村土地流转、农民股份合作等改革方案,第一次提出了在坚持农村土地所有制前提下,促使承包权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新格局,同时也为未来农村土地改革的制度创新奠定了基础。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解读上述文件时表示,“三权分置”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也是未来一段时期指导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实行农户承包经营,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户拥有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取得良好效果。他称,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促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实行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有序地流转土地经营权,既放活了土地的经营权,又保障了承包农户的权利。

  而纵观1949年以来中国土地制度变革,大体包括了三个历史转折,即1949年土地改革、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1978年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每次土地改革都在所有制、土地分配、经营方式、改革目标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但总的来说,是一个不断地为土地减负的过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本质上是农户土地权利和利益的大调整。涉及权利关系广泛复杂,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不少这样那样的问题。人民日报在今年2月刊文重点指出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五大乱象:土地流转主体混乱;土地流转行为混乱;土地流转结果混乱;土地流转市场混乱,运作机制不健全;政府服务监管混乱等。

  但是,农村土地流转是当下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的运应而生,给农村带来了不少新变化。农民通过土地流转,不仅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还可以获得稳定的收入。首先,农村土地流转后,一些有“头脑”的农民摆脱了土地束缚,专门从事二、三等产业,既增加了收入,又繁荣了城乡经济。其次,流转土地的农民不再承担收入风险,可以稳定获取土地租金收入,并能从中获取劳务收入。

  随着二、三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幅度增加,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土地经营分散、闲置、流动性差,甚至出现抛荒现象,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发展,成为制约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主要障碍。而土地流转很好地解决了这个大问题。

  另外,政策释放出的信号,让投资者们看到了农业“红利”。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农业投资额为6792.38亿元;2012年中国农业投资额为9004.26亿元;2013年中国农业投资额突破10万亿元。

  农民养殖补助解读

  (一)粮食直补政策

  1、什么是粮食直接补贴?

  粮食直接补贴是国家财政把原来补贴在粮食流通环节的粮食风险基金,拿出一部分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和粮食种植面积,对种粮农民直接给予的补贴(简称“粮食直补”)。 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是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补贴政策坚持向产粮大县、种粮大户倾斜的原则,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农民多种粮。

  2、粮食直补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2004-2006年我省粮食直补实施范围为32个粮食主产县种粮农民。2007年增加到64个产粮县。

  3、粮食直补的品种有哪些?

  陕西省粮食直补的品种有小麦、稻谷和玉米。

  陕西省2004年到2006年,实行粮食直补的32个县补贴标准为一县一标准。2007年扩大直补范围到64个县,新增的32个县每亩补贴8元,原来32个县每亩补助标准超过8元的按原标准执行,每亩补助标准不足8元的提高到8元。

  4、粮食直补的兑付方式是什么?

  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民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规范资金管理程序,减少发放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粮食折现和生活补助等涉农补助资金,通过一折通存折向农户发放。农户收到存折后,持存折、个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储蓄所领取补贴。离乡镇农业银行营业所或农村信用社较远,不方便农民取款的,由财政所直接发放补贴现金。但是,无论以哪种方式发放,都必须由农民签收,不得由乡(镇)部门和村(组)集中代领转付,也不得抵扣任何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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