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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2016年福州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及政策解读》 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年福州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
没有户口,无法享有教育、社保、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为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实施意见。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分为4个类别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并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4个类别分别是——
1未办理出生户口登记
2被收养或捡拾抚养
3户口被注销
4其他无户口人员
根据要求,今年底前,省直有关部门须按照职责分工,出台有利于推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政策配套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1未办理出生户口登记
对于未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无户口人员,我省将按国内出生、国外出生、港澳台出生3种,给予办理户口登记。其中,国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中,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随母落户的,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母亲一方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随父落户的,须一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2被收养或捡拾抚养
对被捡拾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抚养人坚持自行抚养并拒绝将该未成年人移送社会福利机构登记的,与抚养人共同生活满3年、抚养人居住地的居(村)委员会同意由抚养人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地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并采集血样进行“打拐”备案后,暂时以“非亲属”关系在抚养人处登记常住户口。
3各类户口被注销
对于各类户口被注销的无户口人员,也可依法登记户口。其中,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帮助其联系原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现居住地户口调查有关证明材料,方便其在原籍地办理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和户口迁移。
4其他无户口人员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无户口人落户员政策解读
对于未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无户口人员,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登记户口了。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厦门市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于近日施行。该方案将全面解决厦门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对于未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无户口人员,厦门将对国内出生、国外出生、港澳台出生3种,给予办理户口登记。
其中,国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以《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婚姻状况证明作为常住户口登记依据,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先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等有关材料,先向拟落户地卫生计生部门委托机构申请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再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婚内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随母落户的,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母亲一方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户籍在厦门市的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户籍在厦门市的公民一方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户籍在厦门市的公民在我国港、澳、台所生的子女,尚未取得港、澳、台合法身份的,可凭出生证明、入境证明材料以及父母出入境证件和父母的居民户口簿登记户口。
此外,对于被收养或捡拾抚养的无户口人员、被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以及在救助管理机构和安置机构中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等,厦门也将依法给予户口登记。
而根据现行规定及本《方案》仍无法解决的其他无户口人员,原则上“一人一策”,实行申报对象定期报告、公安机关会商解决的户口待定考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