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及办理材料

发布时间:2016-10-15 21:41: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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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人口是在中国户籍制度条件下的一个概念,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但目前尚无明确、准确和统一的定义。国际上,类似的群体被称为“国内移民”(internal migration)。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1亿人,相当于每6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2016-2017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及办理材料》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办理说明:

  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婚育证明》,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办理;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应及时出具《婚育证明》,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婚育证明》应载明成年育龄妇女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等信息。所载信息要准确、清楚、无涂改,有发证时间和发证单位公章。

  对已流出未办理或者需要重新办理《婚育证明》的,经核实婚育情况清楚的,可由家人代办。

  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流动人口中18-49周岁的成年育龄妇女。

  办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特殊情况办理人员当场告知办理时间。

  办理依据:

  《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中18-49周岁的成年育龄妇女向户籍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提出办理申请。

  2、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检查核对申请人证件,依据WIS系统填写申请人相关情况。

  3、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负责人校对申请人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后,盖印,发证。

  为方便群众,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代当事人办理婚育证明。

  办理材料

  1、已婚育龄妇女需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结婚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未婚育龄妇女只需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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