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山西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6-10-18 16:32:4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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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16-2017年山西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及流程)》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山西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

  据了解,山西省在已开展提高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6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新增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死、1型糖尿病、甲亢、脑梗塞、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

  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14种重大疾病。

  以往这些大病虽都在新农合报销范围内,但是,实际报销比例不超过50%,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这些大病都足以致贫。将这些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大病救助范围,

  这些疾病的住院医药费用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限额内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和患者共同支付。这些疾病的实际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即新农合补偿70%的同时,如果患者属于贫困救助对象,民政部门还将补偿20%,患者只需支付医药费用的10%。

  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何进凯主任介绍,目前,太原市已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乳腺癌等8种(类)新农合大病救助保障,2012年起太原市在娄烦、阳曲、迎泽、杏花岭等4个县(区)分别试行肺癌、心肌梗塞、结肠癌、直肠癌等12种大病救助,将这12种疾病纳入新农合大病救助范围。今年,根据省政府要求,太原市将制定本市新农合大病救助的具体实施细则,对于这12种大病的救助,在4个县(区)试点运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开,进一步扩大重大疾病的覆盖范围。至此,太原市新农合大病救助病种也将达到20种。

  报销范围及流程

  今年5月,太原市在小店区、万柏林区、晋源区、清徐县试点启动大病保险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研,制定印发了《太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在8个县(市、区)实施新农合范围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小店区和晋源区继续执行原已开展的县级统筹大病保险,待合同期满自动纳入市级统筹)。

  太原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标准

  覆盖参合人口共78.1023万人,保费按2015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的5%统筹,标准为每年每人23.5元,总计1835.4万元,以后年度根据基金筹集及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支付比例为1.2万元至5万元(含)的按45%给予支付,5万元至10万元(含)的按65%给予支付,10万元至20万元(含)的按75%给予支付,20万元至30万元(含)的按80%给予支付,30万以上的按85%给予支付。

  太原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定点医院

  1、山西大医院

  2、山西省人民医院

  3、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4、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5、山西省肿瘤医院

  6、山西省眼科医院

  7、山西省儿童医院

  8、山西省中医院

  9、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10、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2014年的380元提高到470元,2016年将达到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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