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上海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6-10-19 19:32:4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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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16-2017年上海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及流程)》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上海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

  今年年初,上海市民张先生(化名)因为罹患左顶叶胶质母细胞瘤进行化疗,除去上海居民医保的报销,他自己还自负了数万元医疗费用。幸运的是,自2015年1月30日上海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开展后,已经参加了上海居民医保的他无需付费,自动被列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他还通过大病保险报销到了31522.10元,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

  居保:保障四类大病,报销上不封顶

  据介绍,目前已经实施的上海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包括四类疾病,具体为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同时,自2015年9月1日起,本市大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参保居民罹患上述大病后,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结算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个人自负的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由保险公司按照报销50%的标准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服务。

  根据上海市人社局2015年的预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预计为260.70万人,这也就意味着,上海有260余万居民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虽然上海开展大病保险项目比较晚,但按病种理赔在全国属于创新,比起按费用赔偿,对于大病保障而言更有针对性。此外,上海居民大病保险没有设置起付线,还上不封顶,这一保障力度相当高。”上海保监局人身险处相关人员在“大病保险在上海”座谈会上表示。

  报销范围及流程

  报销比例

  1.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后,5万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

  2.按参合年度计算,年封顶线为25万元。

  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1)起付线。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设定起付线为7000元。以后随统计数据及实际情况调整。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合对象(农村贫困户),起付线下降50%,为3500元。起付线每参合年度内只扣减一次。

  (2)合规医疗费用。

  报销流程

  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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