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新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及办理材料

发布时间:2016-10-19 19:48:3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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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人口是在中国户籍制度条件下的一个概念,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但目前尚无明确、准确和统一的定义。《2016-2017年新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及办理材料》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新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是《婚育证明》的办理机关。(以下简称办证机关)。

  (2)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婚育证明》。

  ①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的行政区域;

  ②拟赴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

  ③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④从事务工、经商或居住生活等活动。

  下列人员可以不申领《婚育证明》

  ①在校学生;

  ②单位公务出差人员;

  ③基于婚姻关系,已经纳入现居住地常住人口管理的;

  ④县内之间流动的;

  ⑤就医人员;

  ⑥流动的男育龄人员(如本人申领,也可以给予办理,目前我县此类情况较少)。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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