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西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及办理材料

发布时间:2016-10-22 09:45:0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2017年西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及办理材料》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0-22 09:45:01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流动人口是在中国户籍制度条件下的一个概念,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但目前尚无明确、准确和统一的定义。《2016-2017年西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及办理材料》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西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1、 拟流动的成年育龄妇女,持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 乡(镇)、街道办及时为流出成年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

  3.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符合下列条件的,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为其办理婚育证明,并及时将办理情况通报其户籍地:(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1年以上,并且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办理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一式两份(办事单位提供);

  2.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书一式两份,申清人签字、按指印;

  3.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居委会出具婚育证明一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留单位电话) ;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注明现居住地址及双方联系电话;

  6.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男方户口薄复印件一份;

  9.有子女的提供 《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册》(即一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未婚育龄女性只需提交1 -6项材料 。

  离异需另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