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东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及办理材料

发布时间:2016-10-22 10:18:0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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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人口是在中国户籍制度条件下的一个概念,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但目前尚无明确、准确和统一的定义。《2016-2017年东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及办理材料》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东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1、本市户籍人口(18-49周岁)外出务工、经商、暂住者,均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所需材料:全家户口簿、一寸照片1张;已婚者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

  3、申请人携带2项规定材料及复印件一套到村(居)委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一式两份,村(居)委对材料齐全的应即时进行初审,并在3个工作日内交镇、街道计生机构。

  4、镇、街道计生机构应在接到《申请表》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婚人员应当提交《结婚证》;

  (5)已生育子女的, 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6)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即时予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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