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广西省年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提取,住房补贴一般多少钱》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0-22 22:10:09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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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需求认真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每套享1万元补助,有意愿购房的农民工等新市民可等各市具体实施办法出台后到相关部门咨询,圆自己在城市的安居购房梦。
农民工购首套房享1万元补助
《通知》明确,自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凡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为家庭在购房地唯一住房的农民工等新市民,采取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分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方式,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助。
补助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市县自行制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所指农民工等新市民,是指无购房地城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而有广西区内城市户籍的无住房家庭亦可参照执行。据了解,补助的资金60%由各市县自行筹措,40%由自治区财政予以解决。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推动我区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发展,现对我区住房补贴方案作如下调整。
一、职工的住房补贴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职工平均工资、物价上涨、工资增长、银行利率等因素进行测算,并将其折算为职工工作年限内的月工资比例(下称住房补贴系数)进行发放。
二、新职工(指1998年12月3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的住房补贴一律按月发放。
发放公式为:月标准工资(或月均工资收入)×住房补贴系数。
三、老职工[指1998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的住房补贴采取一次性和按月相结合的办法发放。
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额的计算公式为:发放住房补贴当月标准工资(或月工资收入)×住房补贴系数×职工累计工作月。
职工累计工作月从参加工作之月起至发放住房补贴当月止的工作月之和。
老职工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后,剩余的住房补贴按月发放。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发放公式与新职工相同。
四、住房面积达不到规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其差额部分的住房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办法发放,发放公式为:
当地1999年每平方米住房补贴额×该职工应补贴住房面积×利息系数。
利息系数为:(1+I)N,I为发放住房补贴当年银行活期存款利率,N为1999年至发放住房补贴当年的累计年限。
五、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如因经济困难不能从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当有条件实施时应优先予以补发,补发的计算公司与老职工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的公式相同。
六、住房补贴换算成月工资比例发放后,职工今后职务或职称晋升,不再计算和发放级(职)差住房补贴。
七、本调整方案下发前,已按原住房补贴方案一次性领取全部住房补贴的职工,不再调整;已经一次性领取实际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的,其剩余的按月发放,发放的公式与新职工相同。
八、各市、县住房补贴系数可根据房价和工资收入适时测定调整,确定的住房补贴系数,报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直接发给职工本人,不再集中管理,逐月按工资比例发放的住房补贴,作为补充住房公积金,按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十、本调整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住房补贴若干问题的意见》(桂政发[1998]63号)与本方案有抵触的,以本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