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南宁养老金并轨最新方案公布及实施细则》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0-23 17:46:1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2016-2017年南宁养老金并轨最新方案公布及实施细则》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南宁养老金并轨最新方案
近日,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要承担占工资8%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占工资 4%的职业年金,也就是说,每月工资的12%将用于缴费,这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是否造成冲击成为各界关注的问题。对此,蒋明红表示,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同步进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调整后,总体不会出现因为要缴纳养老保险而导致工资待遇降低的问题。
据了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涉及广西公职人员约120万人。目前,人社部、财政部正在拟定贯彻国务院国发2号文件具体实施办法,待实施办法出台后,人社部门将根据两部的有关规定制定广西具体实施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报经两部批准后实施。
自治区人社厅回应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涉及广西约120万公职人员
公务员会涨工资 但涨幅不会太大
核心提示
最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话题热度不减。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方案公布后,国家约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将告别“免缴费”时代。而按照相关方案,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全国同步实施。那么,广西将如何实施?这项政策会涉及多少广西公职人员?1月21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通报会,对大家关心的话题进行了回应。
何时会落地?
力争在今年上半年敲定实施细则
据介绍,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工资制度改革同步进行,即在同一时间同时推行。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蒋明红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涉及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数约120万人,其中20万左右的公务员和100万左右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目前人社部、财政部正在拟定贯彻国务院国发2号文件具体实施办法,待两部实施办法出台后,广西再根据两部的有关规定制定广西具体实施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报经两部批准后方能实施。
据介绍,我区力争在今年上半年敲定实施细则,但不管何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都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
待遇会降吗?
缴费后不减反会略有增加
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要承担占本人工资收入8%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4%的职业年金,这样的缴费标准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际收入是否有冲击?人社部门回应,这次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同步进行的,也就是说在同一时间同时推行的。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个人必须缴费的事实,在工资制度改革规定中也相应的考虑了这一因素,总体不会出现因个人缴费后工资待遇降低的问题。“简单来说,就是要涨工资,总量会有所增加,但涨幅不会太大。”蒋明红说。
养老金咋算?
跟级别和职称有一定关系
那么,养老金到底怎么算?并轨后机关单位人员的级别和职称跟养老金有没有关系?对此,蒋明红表示,有关系。首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是与职务、职称挂钩的。改革实施后,这部分人员是以其在职时本人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进行缴费的,工资收入高缴费工资基数就越高,计入个人账户基金积累就越多。其次,退休后基本养老金是按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工资水平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为因素计发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这几年来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缴费工资基数越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越多,越往后退休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水平就越高。
2016-2017年南宁养老金并轨实施细则
年终奖金未来拟纳入征缴基数
从2015年开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免费养老的时代正逐步成为历史。去年初,《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正式印发,提出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国务院在上述文件中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随后,按照国务院部署,各省市相继出台适用于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对缴费和待遇、改革的范围、改革前后待遇衔接、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等政策进行了明确。
3类人养老待遇分别怎么算?
北京市的并轨方案设10年过渡期和过渡性养老金。
对于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的“新人”,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
对于办法实施前已退休的人员,即“老人”,继续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其中,符合规定的待遇项目及标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待遇项目仍从原渠道列支。
而对于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即“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办法实施之日起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的对比,保低限高。换言之,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部分则分年度按比例予以限制。
25省份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
今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记者统计,截至昨日,包括北京在内,已经有云南、甘肃、陕西、湖南、湖北、天津、黑龙江、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辽宁、山西、江西、广西、宁夏、河南、内蒙古、重庆、河北、安徽、青海等25个省份公布了相关实施方案,而浙江省也已于10月宣布实施此项改革。
各地的方案基本都遵照国务院的改革办法,对政策出台前后不同时期退休的3类人实行区别对待,同时设置“过渡期”。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的比例也都按照8%和20%执行。不过,在缴费基数的计算上,各地则有所差异。北京、辽宁、黑龙江、天津、山西、云南等地明确,机关单位个人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而上海则在实施办法中规定,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
改革是为形成公平的养老体系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介绍,“双轨制”造成了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障制度,从而导致待遇差别问题。他介绍,我国的养老金“双轨制”现象由来已久,实际上对其改革的探索,也已经超过了20年。养老金并轨,就是为了解决在养老保障方面的公平性问题。据悉,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使企业职工的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从那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开始进行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金维刚认为,以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彻底”。苏海南也表示,此次并轨就是为了解决过去机关事业单位不缴费,养老待遇还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的问题,以形成公平合理的养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