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西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及办理材料》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0-24 12:08:56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流动人口是在中国户籍制度条件下的一个概念,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但目前尚无明确、准确和统一的定义。《2016-2017年西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及办理材料》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西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3、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以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该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