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兰州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6-10-24 12:30:0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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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16-2017年兰州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及流程)》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兰州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

  甘肃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病种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记者1月7日从甘肃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甘肃省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调整扩大为50种,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病种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个人负担费用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省级确定的单病种年度最高救助指导限额标准为6万元。

  这真是个好消息!因为大病医保全覆盖已成为医保发展的急迫诉求。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者超过家庭一般消费的40%,就意味着这个家庭发生了灾难性的医疗支出。国际医学权威杂志《柳叶刀》的数据显示,早在2011年中国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发生比例就高达12.9%。尤其对于农民群众来说,看一场大病动辄十几万几十万,很可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如果再加上近几年来恶性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和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率的现状,这更是一个急需解决的大问题。

  虽说当前我国已形成“全民医保”的局面,但不容忽视的是,对于各种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大病的治疗,不要说普通民众家庭承受不起,即使是中高层收入的家庭也很难承受。而大病医保制度,相对于整个医保改革,又起步较晚。201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然而因政策衔接、经费保障等难题,很多地方酝酿已久,大病医保仍未着地。从中也不难窥见,试行大病医保,并非“趟小河”,而须迈过“深水区”。这是个需要各方面统筹考虑的问题。

  去年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8个省份开展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具体到甘肃省,其实我们早就启动了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在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的同时,也有效减轻着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而2015年以来,我省更是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依托,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但是此前,大病保险报销都要以政府部门规定的病种为限,而目录规定的特大疾病种类却很少,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病种也没能囊括进去。以前的做法显然过于狭隘,不能充分发挥大病保险的兜底保障作用。今后,若是能很好地执行这种调整扩大和提高救助比例,相信咱们甘肃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大病致贫”“大病返贫”的问题。

  但是我们也知道,任何指向“惠民”的公共政策,都需周全考量、审慎预估。大病医保,是现有医保体系的增量扩容,也必然关系到诸多存量关系的调适。可以想见,它从“宏观设计”走向“细则完善”,会是项系统工程。而我省能做出这样精确的调整和扩大,显然是在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比例统筹、政府调节与市场运作平衡上,下足了功夫。

  相信随着大病保险的全面实施和地方因地制宜的调整,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当中的最后一块“短板”即将补牢。在这个体系下,从基本医保,到大病保障,两次报销下来已经能够有效减轻群众负担。但是,大病医保落到地方上并补缺的这“最后一公里”还是应该特别注意,这关乎大病患者的权益甚至生存。所以,必须要严格执行措施并及时补充,让完善后的大病医保更具实操性,确保理论上对大病应保尽保之后的大病医保,能真正做到对困难群体的全覆盖,最终成为保障民生的有力屏障。

  报销范围及流程

  一、参合对象和筹资标准:

  凡是启东市居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外,其余居民均可参加户口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出生的婴儿,在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年度内,如其父母双方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享受住院医药费补偿,否则不可。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从部队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和转业士官及其他外出人员,如要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在规定筹资时间内代为交纳。

  2016年度的筹资标准为人均700元,其中参合者自缴140元,政府补助560元。

  二、筹资时间:

  参合者在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上午11点30分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主动缴纳参合资金,每人交纳140元,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办理。参合年度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途不得参加或退出。

  三、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及结报程序:

  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

  限额为140元,普通门诊当年累计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参合者在全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进行网络刷卡实时结报。

  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在使用完普通门诊累计补偿金额后,全年发生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市外医院50%纳入),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20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结报。

  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因治疗特殊疾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全年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按45%予以补偿,启东市级医院按35%予以补偿,转诊到市外定点医院按30%予以补偿,非转诊到市外医院按15%予以补偿。特殊疾病种类:恶性肿瘤(使用抗肿瘤药物、放疗)、 尿毒症(血透、腹透)、 重症糖尿病(使用胰岛素)、 白血病、 结核病(治疗药品)、慢肝(治疗药品)、 红斑狼疮、 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后续治疗、血友病、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使用精神病药品)。

  四、住院医药费结报程序及时限:

  在本市定点医院就诊入院时,参合者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由所在医院按补偿有关规定给予实时结报。在市外一级以上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参合者出院后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镇乡(园区)财政所(局)初审,由市合管办审核结报。补偿时限:下年度1月30日之前。

  逾期作自动放弃,不予报销。跨年度的医药费转下年度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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