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河南省专科大学生当兵政策及条件解读(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0-24 15:13:2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三是退伍后,可享受定向考录、指令安置、升学优先、扶持就业等优惠政策。具体来讲,定向考录政策,即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政法干警招录时,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指令性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复学优惠,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升学优先,退役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扶持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征兵新政
郑州义务兵优待金标准
明年预计提到3.1万元
记者:前不久郑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的意见》,很多青年和家长都很关心有关政策,您能为我们详细解读一下吗?
董继锋:好的。7月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召开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的意见》,主要内容有七项:一是大幅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从2016年起,义务兵按照城乡一体、同义务同待遇的原则,优待金发放标准由现在的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提高至1.8倍。郑州市2015年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6330元,2016年预计达31000元左右。到四类(含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潜艇、潜水等有特殊要求专业岗位服役的每人每年增加5000元;到西藏服役的每人每年增加20000元。二是大学生入伍增发奖励金。2015年(含)以后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按照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4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从郑州市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含大学新生)退役后选择复学的,其学费补助除中央财政资助外,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财政每人每年再补助1000元。三是向返郑应征青年发放差旅补助。郑州籍在外地上学、务工人员返乡,外地籍在郑上学的大学生返校应征体检,按公路或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四是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考事业岗位加分。在继续实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招录优先录用的基础上,在全市事业单位招聘中,毕业大学生退役士兵原始考分加4分,服役期间获优秀士兵的再加2分,获三等功再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再加6分,加分按最高等级奖励,只计一次,不累加。从2015年入伍大学生士兵退出现役后执行。五是大学生退役士兵安排专项落户。2015年(含)以后,从郑州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后在郑州落实就业单位,符合迁郑条件的,可直接办理入户手续。六是参军入伍保留人事关系。新考(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区工作人员、“村官”的男性青年优先纳入征集范围,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优先批准入伍,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退役后选择复职的,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对进藏进疆服役的,享受援藏援疆干部待遇,服役年限等同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七是加大拥军优属力度。
征集条件和标准
男青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2015年年满18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5年年满18至22周岁。
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男女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郑州今年征兵“时间表”
8月5日前组织网上报名,8月5日至15日组织体检,8月25日前完成政治考核,9月5日前完成定兵公示,9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工作基本结束。
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多
入伍时,保留大学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
在部队服役时,享受考学、保送入学、提干、选改士官等优惠政策。
退伍后,可享受定向考录、指令安置、升学优先、扶持就业等优惠政策。
郑州征兵新政
2016年郑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预计提高到31000元左右。
2015年(含)以后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按照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4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