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山东省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新农村建设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10-25 21:05:1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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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村"应该包括5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小康社会"新农村"的范畴。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息息相关。《2016-2017年山东省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新农村建设补贴政策解读》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山东省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

    一、道路建设

  (1)公路硬化(村道宽3.5m以上,社道宽3m以上,厚度20公分)50000元/公里;

  (2)硬化通户路每米奖励10元;

  二、民房打造

  (1)房屋新建每间奖励200元(其它奖励标准与旧房装修一样);

  (2)封檐座脊每间奖励30元;

  (3)外墙贴磁砖每平方米奖励3元;

  (4)外墙刷涂料、搓沙每平方米奖励2元;

  (5)院坝硬化每平方米奖励8元;

  (6)新修栏杆每米奖励4元;

  (7)修建花台每平方米奖励4元;

  三、一建四改

  (1)改井一口奖励100元;

  (2)改厕每户奖励100元;

  (3)改圈每户奖励100元;

  (4)改厨改灶每户奖励100元;

  (5)修建沼气池每口奖励标准以农能办规定为准

  四、水利设施(利用项目资金建设不予补助)

  整治堰塘(鱼塘):面积1-2亩每口奖励2000元,面积2-3亩每口奖励4000元,面积3亩以上每口奖励6000元;

  新修堰塘(鱼塘):面积1-2亩每口奖励10000元,面积2-3亩每口奖励20000元,面积3亩以上每口奖励30000元;(验收标准:塘堰硬化或石砌,边坡硬化表处,埂高不低于2m、蓄水深1.5m以上)

  五、阵地建设(统一配置办公设施)

  (1)村党支部活动阵地整修奖励15000元;

  (2)村党支部活动阵地新建奖励30000元(纳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不再重复奖励)。

  新农村建设补贴政策解读

  山东出台政策推进农房建设和旧村改造

  今后全省每年拿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用于旧村改造、鼓励企业参与农房建设获取建设指标、允许将拟置换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抵押贷款为农房建设融资……这是记者近日从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中获取的信息。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2008年全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约26万亩,以此为基数的5%为1.3万亩。以每户4分宅基地粗估,这1.3万亩地可解决3.25万户农民住房;再加上旧村改造、合村并点等因素,这些指标可安排更多的农户居住。而以前,山东省并无此硬性指标保障,新增宅基地审批困难,有些村庄甚至几年未获批新宅基地,这一方面使婚龄青年等群体遭遇尴尬,另一方面,违规建房也时有出现。

  除了保障建设用地数量,山东省将对农村住房建设格局进行改善。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尽快完成村镇体系规划,并据此对城镇及周边、拟新建农村居住区及周围的基本农田进行合理调整,统筹安排好农村居民点、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用地,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预留建设用地空间。

  资金是农村住房建设的关键问题。山东省除了财政补助外,主要抓手是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按此政策,改造农村居民点节约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在统筹安排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公益事业建设、二三产业用地后,节余部分可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土地置换时,应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全部返还给提供节余指标的村庄;置换土地通过招拍挂实现的土地纯收益绝大部分应返还农村;政府土地平均纯收益不低于20%的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部分应用于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允许各地将拟置换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抵押贷款,融资用于农房建设。

  此外,山东省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住房建设。在城中村、城边村,允许房地产开发商与村联合实施旧村改造;支持大型企业融通资金投向增减挂钩确定的农村住房建设;鼓励开发区筹集资金,在政府的统一规划下与改造村庄所在地政府签订合同,村庄改造后可将节余的指标调剂到开发区使用。鼓励企业参与农村住房建设,除公益项目、基础设施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外,凡新增建设用地500亩以上的项目,省国土资源厅支持增量指标1/3,其余指标由市、县存量挖潜形成的置换指标解决。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2008年全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约26万亩,以此为基数的5%为1.3万亩。以每户4分宅基地粗估,这1.3万亩地可解决3.25万户农民住房;再加上旧村改造、合村并点等因素,这些指标可安排更多的农户居住。而以前,山东省并无此硬性指标保障,新增宅基地审批困难,有些村庄甚至几年未获批新宅基地,这一方面使婚龄青年等群体遭遇尴尬,另一方面,违规建房也时有出现。

  除了保障建设用地数量,山东省将对农村住房建设格局进行改善。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尽快完成村镇体系规划,并据此对城镇及周边、拟新建农村居住区及周围的基本农田进行合理调整,统筹安排好农村居民点、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用地,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预留建设用地空间。

  资金是农村住房建设的关键问题。山东省除了财政补助外,主要抓手是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按此政策,改造农村居民点节约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在统筹安排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公益事业建设、二三产业用地后,节余部分可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土地置换时,应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全部返还给提供节余指标的村庄;置换土地通过招拍挂实现的土地纯收益绝大部分应返还农村;政府土地平均纯收益不低于20%的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部分应用于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允许各地将拟置换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抵押贷款,融资用于农房建设。

  此外,山东省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住房建设。在城中村、城边村,允许房地产开发商与村联合实施旧村改造;支持大型企业融通资金投向增减挂钩确定的农村住房建设;鼓励开发区筹集资金,在政府的统一规划下与改造村庄所在地政府签订合同,村庄改造后可将节余的指标调剂到开发区使用。鼓励企业参与农村住房建设,除公益项目、基础设施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外,凡新增建设用地500亩以上的项目,省国土资源厅支持增量指标1/3,其余指标由市、县存量挖潜形成的置换指标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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