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2017年青海省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新农村建设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10-26 20:38:5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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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村"应该包括5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小康社会"新农村"的范畴。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息息相关。《2016-2017年青海省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新农村建设补贴政策解读》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青海省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

  一、概念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综合考虑被征收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以及土地所在区位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测算的综合收益值。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订,不仅包括农用地农作物的收益,还考虑被征收农用地区位等带来的其它相关收益。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征地区片,并采用农用地价格因素修正、征地案例比较和年产值倍数等方法测算的区片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在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区域,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其对应地类的补偿倍数计算的某一区域的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在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区域,区片价即为对应片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补偿倍数:即以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为基数,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倍数。

  二、征地补偿标准

  在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区域,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耕地补偿标准为该地区对应征地统一年产值的20倍,征地后以行政村为单位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按30倍计算。牧草地补偿标准为该地区对应征地统一年产值的11倍。菜地、园地视同同等条件的耕地。林地按该地区同等条件耕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6倍计算。未利用地按邻近地类统一年产值1倍计算。建设用地按邻近地类标准补偿。征用国有农用地的参照上述标准执行;涉及收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应给以合理经济补偿。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标准为附着耕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的1倍。集体土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附着物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非法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公告后在拟征土地上抢种、抢栽、抢建的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四、补偿标准的衔接

  本标准施行前征地补偿方案已获批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被征地农牧民的社会养老保险等以原标准计算;对已完成征地安置,但尚未完成报批的建设项目用地,地方人民政府做出社会风险评估,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可按原标准审批。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安置标准及社会养老保险等从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新农村建设补贴政策解读

  1.注重资金整合效应,不断加大投入力度。

  把支农资金与扶贫资金、农牧业综合开发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按项目配置资金,从而合理配置财政支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05年、2007年各整合资金6.5亿元、8.9亿元,重点支持为农牧民办实事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抗灾救灾体系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和特色种养业等的发展。2006、2007年安排支农专项资金分别达25.9亿元和40.7亿元,分别增长33.7%和30.1%.

  2.增加农牧民收入,努力拓展增收渠道。

  自2000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以来的7年间,青海省已为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区的143万多农牧民累计兑现补助粮食折合现金14亿多元,生活补助费2亿多元,在有效解决退耕还林还草农牧民生活问题的基础上还促进了农牧民收入的增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1999年的1486元增加到2006年的2358元,年均增加近百元,其中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对农牧民收入增加值的贡献率在30%左右。

  3.改善农牧业生产基础,促进综合生产能力提高。

  2005年投入生产建设性资金14.8亿元,增长26.8%,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长10.2%,农牧业产业化资金增长36.6%,结构调整资金增长50.8%,农牧业抗灾害资金增长56.2%,扶贫整村专项资金增长80.4%,2006年支持基础设施支出36.4亿元,重点支持了为农牧民办实事工程、农牧业产业化、抗灾害体系建设,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新的发展。

  4.拓展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推进农牧区社会事业发展。

  2005年财政投入5.1亿元,比上年增长18.6%,重点支持农牧区寄宿制学校建设,支持农牧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牧区医疗条件的改善。2006年投入资金4.9亿元,推动实施文化“进村入户”工程,重点解决藏语卫视租星、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转经费。2007年投入0.7亿,安排资金0.7亿元,增长27.7%,重点支持农牧民技能培训,推动劳务经济发展,扩大劳务输出规模。

  5.支持推进相关改革,搞活农村牧区市场。

  为推进地方金融体制改革,对农村信用社缴纳的营业税实行了“即征即返”政策和免征企业所得税,支持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和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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