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江苏省农保住院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

发布时间:2016-10-26 20:42:4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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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一、结报范围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二、转诊规定

  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三、结报比例

  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四、结报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五、相关事项

  1、例:2005年度的保险期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员在此期间的住院医药费用可以结报,所有门诊医药费一律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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