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浙江夜班津贴标准规定,劳动法夜班工资补助标准(二)

发布时间:2016-10-27 10:53:4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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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我国经济社会状况和居民工资收入水平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沉睡的不只有劳务税!小编梳理发现,稿酬个税也已有36年没有变化,教龄津贴、夜班津贴也已分别沉睡30年和20年。 还有哪些该涨涨了?一起来看看!

  劳务税36年没涨

  1劳务税

  指对从事如设计、装潢、安装、制图、表演等技艺所获得的劳务报酬征收的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所得。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按每月收入减除费用800元,就超过800元的部分纳税。而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满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然后就其余额纳税。

  36年前的工资个税标准和劳务报酬所得差不多,但36年过去了,工资个税的扣除标准已调整为3500元/月,劳务税的计算办法却依然是雷打不动的800元。

  举个例子

  税前待遇为7000元,假设不存在社保公积金,按工资个税标准仅需缴税245元,而按劳务税标准计算,则要缴1120元。后者是前者的4倍多,可以说差别巨大。随着用工形式日渐丰富,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辞职做自由职业者。如果还把劳务报酬视作“第二职业”,与工资差别对待,势必会让他们感觉不公,负担更重。

  夜班津贴沉睡20年

  4夜班津贴

  是为了保障夜间从事生产工作职工的身体健康,调动一线职工生产积极性而制定的津贴标准。夜班通常指企业在 22 时至次日 6 时这一时间段,安排劳动者工作且时间达 2 小时及以上的情形。

  但是,对于夜班津贴,国家层面并未出台过相关规定,都是由各地自行制定。夜班津贴是否必须发放以及具体怎么发放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连夜班的具体时间段划分也没有统一标准。

  那各地标准是啥样

  据各地人社局资料显示,上海、江苏执行的是 1995 年的政策,距今已经 21年未涨,其中,夜班工作到24点以后下班的职工、津贴标准为3.4元;而夜班连续工作12小时,津贴标准仅为4.4元。

  福建、山东执行的是1997年的政策,距今19年没涨;湖南执行的是2005年的政策,距今11年没涨;河北执行的则是2008年的政策,距今8年没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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