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安徽省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新农村建设补贴政策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0-27 18:50:3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2016-2017年安徽省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新农村建设补贴政策解读》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安徽省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
一、新农村建设宅基地有补偿吗
一看你们和村里签了协议没,有协议,按照协议办;
二看你们当地政府是否出台相关政策没有,宅基地是免费提供还是按照建筑面积给与补贴。
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新农村建设补贴政策解读
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巢政秘〔2008〕24号),现将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予以公布,请予遵照执行。此前县有关补偿标准与本标准不一致的,按本标准执行。附件:1.《关于对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巢政秘〔2008〕24号) 2.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二OO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2 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价格 元/㎡ 类别 价格 房屋结构装修情况 备 注 结构 等级 庐城规划区 一类镇规划区和工矿区 框架 720 690 全部或承重部分(柱、梁、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大板,与框架轻板结构等房屋,内、外墙面普通粉刷。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 混 I类 650 620 钢筋混凝土构造梁、柱,主要是砖墙承重,外墙面水泥砂浆粉刷,内墙普通粉刷,普通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二层以上(含二层) II类 600 570 部分钢筋混凝土,主要是砖墙或空斗墙承重结构,外墙面水泥砂浆,内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 I类 550 530 240砖墙或毛石墙承重,大瓦屋面,钢、木屋架,木或水泥桁条,内、外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木 II类 500 480 240实心墙或空斗墙承重,木屋架或木构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内、外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注:本标准中一类镇为:冶父山、罗河、龙桥、矾山镇,其他地区的补偿标准参照一类镇标准执行,具体由庐江县政府确定。 2.成新系数 建筑年代 5年以内 6-10年 11-15年 16-20年 21-30年 31年以上 成新系数 1 0.95 0.9 0.85 0.8 0.7 3.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补偿金额=补偿价格×成新系数×建筑面积 4.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1)搬迁补助费: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自行搬迁的按2次支付,拆迁人负责搬迁的不支付; (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2.5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12个月。 5.树木补助标准 名称 类别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树木 10cm以下 棵 1 5.00 1、非人工培植的野生树木不补助; 2、树干直径应从树木1米处计算; 3、竹林按2500元/亩计算; 4、除林地外,其他土地上10cm以下的树木行间距小于1米的,按1000元/亩补偿,不再补偿青苗费。 树木 11-20cm 棵 1 10.00 树木 21-30cm 棵 1 20.00 树木 31-40cm 棵 1 30.00 树木 41cm以上 棵 1 40.00 果树 不足3年 棵 1 20.00 果树 3年以上 棵 1 50.00 6.附着物补偿标准 项 目 补 偿 标 准 备 注 水池 普通水池 30元/个 陶瓷不锈钢水池 40元/个 雨蓬 20元/平方米 锅灶 单口 150元/个 双口 200元/个 面盆 50元/个 围墙 砖砌 40元/平方米 石砌 30元/平方米 门楼 砖混 400元/座 砖木 150元/座 土瓦 100元/座 水井 砖砌 1500元/口 超过10米部分,每深1米 增加100元 压水井、沼气池 300元/口 空调 柜式 150元 移机费 分体式 120元 窗式 80元 热水器 光电太阳能 160元 移机费 其他 60元 电 话 120元 迁移费 有线电视 80元 迁移费 水箱拆装费 100元 座便器 60元/套 浴缸 150元/套 整体厨房(拆装费) 300元/套 整体浴室(拆装费) 100元/套 抽油烟机 50元/套 迁移费 室外砼地坪 20元/平方米 砖粪窑池 30元/平方米 迁坟 350元/冢 附属房(含阁楼、披厦) 砖混 300元/平方米 砖木 200元/平方米 简易 6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