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江西省农保住院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二)

发布时间:2016-10-28 21:03:2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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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申报结算资料

  1、住院结帐发票(盖章)

  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盖章)

  3、出院记录(盖章)

  4、使用目录以外药品及特殊诊疗项目的志愿书复印件(盖章)

  5、医疗保险卡

  6、手续完备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单”

  (二)结算

  异地住院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后凭收单凭据、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结算报销。每月28日至月底暂停报销,次月一日起恢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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