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陕西省农保住院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

发布时间:2016-10-28 21:14:2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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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起付标准按住院次数设置。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15年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08元)的10%,在一个统计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最低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

  2.在一个统计年度内,医疗费的报销最高限额按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15年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08元)的4倍计算。

  门诊治疗慢性病最高限额具体标准

  疾病名称最高限额(元)疾病名称最高限额(元)

  冠心病2700糖尿病2700

  慢性肾小球肾炎2700高血压病Ⅱ期2700

  高血压病Ⅲ期3200帕金森综合症3200

  脑血管病恢复期3200红斑狼疮3200

  多耐药肺结核3200慢性活动性肝炎3200

  精神疾病4000肺心病4000

  肝硬化失代偿期4000血友病4000

  

  恶性肿瘤晚期5000白血病5000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5000

  陕西住院报销比例

  1、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标准200元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档80%,二档56%

  2、社区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200元

  农保报销范围及流程

  下面是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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