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辽宁取暖费收取标准价格及收费管理办法》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0-30 20:45: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2017年辽宁取暖费收取标准价格及收费管理办法 。冬天来临,居民对于取暖费的收取标准都非常关心。以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为主。
2016-2017年辽宁取暖费收取标准价格及收费管理办法
2016辽宁取暖费收取标准
2016-2017年度沈阳采暖费收费标准和采暖期限没变,仍和2015-2016年度一样。供热价格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3.3元/平方米交费,采暖期仍是11月1日至4月1日。
2016沈阳供暖法定时间为:自11月1日开始,也就是说,如果不出现比较突然强烈的冷空气,从11月15日起直到2017年3月15日。
沈阳2016采暖费政策
从沈阳市供热办了解到这一消息。从今年开始,沈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由过去先垫付再报销的“暗补”方式,调整为一次性发放的“明补”方式。
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后,按照规定,收到采暖费补贴的市民缴费标准应该是26元/平方米,没有采暖费补贴的缴费标准是23.3元/平方米。
目前,沈阳市居民住宅供热价格28元/平方米,非居民住宅价格32元/平方米。对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个人支付25.3元/平方米,差额部分(2.7元)由财政补贴。全省其他城市居民住宅供暖标准与沈阳基本一致。
据沈阳市发改委网站消息,根据物价局的供热成本监审结论,核定我市供热成本为25.36元/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提出今年拟调整居民供热价格的初步方案下调2元。
沈阳市供热办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按照预定目标,今年10月份,各单位将会把2016至2017年度采暖费一次性发放到职工手中。但目前相关文件正在履行下发程序,最快一周左右将正式下发。但采暖费发放的具体时间,还要根据政府的财政拨款进度而定。据了解,此次沈阳市采暖费“明补”的实施范围是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退养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一市三县和驻沈阳市各类企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2016辽宁取暖费关注
关注一:
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
《条例(草案)》对推进采暖费补贴制度改革进行了规范,规定个人用户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或者工资管理部门将每年的采暖费补贴一次性或按月发给职工,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此外,供热单位不得以拖欠陈旧采暖费等任何理由,拒绝收取当年采暖费或者同其他收费项目捆绑收费。
关注二:
温度不达标按日翻倍退钱
《条例(草案)》规定:卧室和客厅温度不低于18℃,其他部位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不达标的供热单位应当退还采暖费。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市供热主管部门的规定测温。在24小时内采取改进措施。如果48小时内未达到温度标准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收到告知之日起折算日采暖费标准的两倍(或以上)退还给用户。供热单位和用户如果对未达标温度有异议,用户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接到投诉24小时内,供热主管部门要采取现场免费测量的方式,确定室内温度和责任方。
关注三:
不得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看天供暖也明确写入《条例(草案)》,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变化情况,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热,并给予供热单位相应补偿。未经批准,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条例(草案)》规定,建立供热单位的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专款用于发生用户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违规收费或者无故停供等情况时对用户的赔偿;用户不得擅自改动采暖设施、安装放水阀、循环泵等,以保证供热企业和采暖用户双方的权益。
今冬采暖季,辽宁沈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采暖费领取方式将有新变化啦!CN人才网小编了解到,从2016年冬季采暖期开始,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将由“暗补”变成“明补”。
今后交采暖费不用先垫付再报销了,而是在每年采暖期的前一个月,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放。
此前辽宁已有大连、鞍山等五座城市实施采暖费明补方案,从今年冬天开始,辽宁将有六座城市实施该方案。
补贴实施范围
据了解,采暖费“明补”的实施范围是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退养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一市三县和驻沈阳市各类企业、单位可参照执行。“明补”所需资金将按原渠道列支,属于各级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承担。属于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按原渠道解决。
不计入工资总额
采暖费每年采暖期前一个月一次性按人头发放,不分男女职工,不分职工有无房产,人人有份。或许您会担心,“明补”采暖费会不会计入工资总额呢?对此您可以放心,“明补”发放的采暖费将不计入工资总额,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省内早前已有5市实施采暖费“明补”
小编了解到,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在辽宁省已不是个新鲜的话题了。
2014年,辽宁省出台《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明确提出“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加快城镇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实施采暖补贴‘暗补’变‘明补’”。此前,省内的大连、鞍山、锦州、铁岭、葫芦岛5市已先后实施了采暖费“明补”。
目前,全省已先行出台《辽宁省省直在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实施办法》,省直在沈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均根据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确定采暖费发放额度。
每平方米补多少钱?
采暖费“明补”后,享受“明补”的职工仍按26元/建筑平方米标准,交本人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的采暖费。如果未按26元/平方米标准交费,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由用人单位取消其采暖费补助。
对按23.3元/平方米标准交采暖费的,仍按现行政策由财政给予2.7元/平方米的价格专项补贴。
对于目前享受财政补贴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市属国有困难企业职工、无单位的原企业离休干部、军转干部(含部分复转军队干部)、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继续按原方式给予采暖补贴。
焦点1 女职工是否享“明补”?
女职工与男职工一样享受“明补”,而且是全额享受。
焦点2 夫妻都在省直单位,是否都享“明补”?
是的,夫妻双方都可以享受明补。
焦点3 没房职工享受采暖费“明补”吗?
尚未购买住房的职工与有住房的职工一样享受“明补”。
焦点4 一次性发放采暖费是否缴个税?
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取得的采暖费,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免征个人所得税。
焦点5 享受“明补”后按何标准缴采暖费?
按报销标准缴纳采暖费。例如,2015~2016年采暖期,沈阳市采暖费报销的为26元/平方米,不报销的23.3元/平方米元,享受“明补”的职工采暖费应按26元/平方米缴纳。
焦点6 职务(职称)咋算?
《实施办法》中所涉及的职务(职称),指按惯例权限实际任命(聘用)并兑现了工资待遇的职务(职称);离退休职工执行本人离退休前职务或技术职称对应住房面积标准,遇有组织、纪检监察、人社部门批准提高或降低职务待遇的,按变化后的职务标准执行。采暖费以单位当年9月30日前在编在岗、退养及离退人员人数和职务标准为准,10月1日以后调入人员或职务发生变化的,当年不予补发。
焦点7 新录用或调入人员采暖费怎么给?
新录用人员或调入人员10月1日以后报到或调入的,当年不予补发。
以上是2016-2017年辽宁取暖费收取标准价格及收费管理办法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