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烟台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新农村建设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10-30 20:18:3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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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2016-2017年烟台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新农村建设补贴政策解读》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烟台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以改善和提高农民生产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以农民新村建设、农民住宅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村镇规划和村容村貌整治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中心镇、重点镇、示范村的带动和辐射作用,科学规划,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村镇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把我市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村镇规划目标。2006年底,全部完成11个镇驻地总体规划;完成沙河、朱桥2个中心镇(沙河为国家级重点镇、省级中心镇,朱桥为省级中心镇)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续编;完成全市村庄布点规划,各镇街完成10%的村庄规划;2010年,村庄规划完成50%以上,全市镇驻地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100%,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工协调、网络健全的全市村镇规划体系。  (三)村镇建设目标。2006年,全市抓好8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2007年,完成100个中心村试点工作。在全市培育出4个建成区4平方公里以上、人口2.5万人以上的重点城镇(夏邱镇、土山镇、金城镇、柞村镇)。到2010年,全市建成中心村200个以上;重点镇驻地建成区达到5平方公里,人口3万人以上;全市村庄分批次全面完成村庄整治任务,清理草、粪、土石堆,做到堆放有序;清理村内垃圾,做到定点存放、定期处理;清理乱挖乱排,保护环境和资源;清理人畜混建,实行有效分离、集中管理;利用一切条件进行绿化、硬化、亮化、粪便无害化处理。全市基本形成中心城区──中心镇(重点镇)──中心村──居住点(基层村)等级结构分明、功能特色互补的现代城镇体系。全市城市化率达到58%以上。  二、统筹规划,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围绕打造胶东半岛重要区域城市目标,按照“开发新城区、提升老城区、建设临港区、膨胀中心镇”的工作思路,协调推进城市组团建设。到2010年,初步形成城市功能完善、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格局。  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全市形成“一心两轴六片”、核心放射、网络发展的空间格局。一是以中心城为核心,实施“东进南扩”战略,丰满城市形态,完善城市功能;二是沿三城路、烟潍路形成两条城镇聚集轴,进一步密切城市中心区与三山岛、经济开发区、石材工贸区以及沙河镇、朱桥镇的空间联系,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多向流动;三是全市六个区片,实现优势互补,促进东西互动,加强山海联系,增强空间布局的弹性和层次。  加快中心城市发展。强化全市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功能,加强产业、企业、人才等资源的整合,完善旧城改造政策,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打造一批高品位娱乐场所、城市公园、城市广场、商业街区。推进老城区南与文峰山、北与开发区的融合。到2010年,建成区面积达到4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30万人。  推进临港区建设。高水平编制完善三山岛──金城片区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围绕港口扩建、临港产业发展及电力、旅游等重大项目推进,全力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高标准搞好公益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吸引项目聚集,促进产业规模膨胀。到2010年,建成区面积达到9平方公里,人口7万人,拉开现代化港区发展框架。  加强中心镇和重点镇建设。沙河镇、朱桥镇要加大对道路、给排水、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投入,进一步发挥市场带动作用,强化产业支撑,增强吸纳能力,促进人口和产业向镇驻地聚集。重点镇(夏邱镇、土山镇、金城镇、柞村镇)要依托优势产业,培植骨干企业,搞好产业配套,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和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五)修订完善小城镇总体规划。按照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要求,加快培育中心镇,使之成为连接城乡的节点和繁荣农村、服务农业、聚集农民的载体。2006年,对近几年已编制完成并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要进行重新审视和完善;对完成时间较长、存在严重问题的城镇总体规划要进行重新编制和修订。其中, 2个中心镇年内要重点配套开展水、电、道路等专业规划和重点区域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2007年,全市镇驻地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80%以上。在编制镇驻地总体规划的过程中,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土地供给能力和集约用地的潜力,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和中心村集中的原则,科学确定城镇规模、布局和功能分区。镇驻地规划区需要改造的镇区和村庄,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效控制其平面布局、建设容量和风貌特色;成片开发的片区、重点地段和主要街道,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六)搞好村庄布点规划。村庄布点规划要立足于提高规划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城乡统筹,注重区域协调。要以镇街为单位,在原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村镇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和农村人口、村庄数量逐步减少的趋势,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为重点,合理确定中心村、自然村的布点和数量,先从行政管理体制,再从居住相对集中,稳步推进,因地制宜合并周边的小村、弱村,构建人口相对集中、土地集约利用、生产生活方便、农村劳动力利于就地转移的村庄空间结构。全市按照压缩30%自然村的比例进行布点,对新居民点、中心村的供水、供电、通讯、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实行统一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努力实现设施和资源共享。200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村庄布点规划并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8月份形成基本方案。  (七)抓好村庄规划。按照“建设中心村、培植特色村、合并弱小村、保护历史文化村”的原则,在全市村庄布点规划指导下,以镇街为单位,统一编制区域内确定保留村庄的规划。要结合当地村情民俗,因地制宜地规划编制一批新市区村、新城村、新山村、新乡村、新渔村等各具特色的新型农村。2006年,抓好8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市区建成区内的每个街道完成1处中心社区改造的规划设计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坚持高点定位,推行以点带面,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的意愿,因地制宜地分出新建、改造、环境整治、规划控制等基本类型,确保村庄规划编制质量;要抓紧编制完成高等级公路、铁路两侧和海滨、水库以及重点风景名胜区周边区域的村庄规划,为城乡环境面貌的改观提供规划指导和服务。  (八)推广应用优秀村庄规划和优秀农居设计。市规划部门要组织高水平设计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规划设计一批经济实用、造型美观、节能节地节材、布局合理、富有地方特色、配套完善的新型村镇和住宅,以起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要在城中村、园中村、城郊村大力推行公寓式多层或高层住宅,在广大农村推行联户式住宅,逐步控制独立式住宅。对村庄规划和民居设计的优秀方案编印成册,免费发放,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指导农民建设称心如意的“小康”村和“小康”屋。  (九)规范村镇规划编制和土地审批制度。建制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要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严格进行审查和报批,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合法性。省级中心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调整,要由乙级以上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并按程序报批。村镇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建制镇要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集镇和村庄必须严格执行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严禁未经规划许可的建设活动,不允许以任何文件、会议纪要的形式取代或更改规划和土地的法定审批程序。今后,凡未列入新村规划的村庄,原则上停止房舍批建手续。要全面实行村镇规划公示制度,2个中心镇总体规划年内必须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其他建制镇和中心村也要尝试逐步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尽快将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纳入监察范围,加大对村镇规划编制实施的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和督查制度,保证村镇规划的有效实施。自2006年起,各镇街年底都要向同级人大汇报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情况,切实维护规划的刚性和严肃性。  三、因地制宜,加快不同区域新农村建设  (十)建成区近郊农村建设。以加快莱州城区建设,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为目标,抓好建成区外围建设,拉大城市框架,强化功能培育,加快推进中心城市郊区城市化。加快5个街道农村改造,开发建设相对集中、功能齐全的住宅小区、商贸小区和产业园区,加快供排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向新建成城区的延伸步伐,加强闭路电视、宽带传输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市信息网络覆盖面,做到建成一片,配套一片,完善一片。  (十一)小城镇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做到建一片成一片,建一处成一景。对城镇道路、给排水、消防、路灯、绿化、电信、邮政、有线电视、燃气、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超前安排,分期建设。要合理设置学校、敬老院、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行综合开发,提倡建设多层住宅小区,集中连片建设,鼓励农民进镇购房或按规划集中建房,引导农民向城镇聚集。重点镇要建设小型、简易、经济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对镇域间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重点基础设施要合理布局,统筹建设,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到2010年,重点镇道路通畅、方便,硬化率达到100%,路灯亮化率达到90%以上,自来水覆盖率达到100%,城镇绿化率达到3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公厕布局合理,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垃圾日产日清,并进行无害化处理。重点镇要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态优良、适宜创业和生活居住的新型社区。  (十二)农村新社区建设。围绕“建设中心村、改造空心村、合并弱小村、发展特色村”的要求,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择优选择定点,鼓励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村庄先行一步,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以点带面,分批逐步推进。要着力加强农民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逐步展开村庄水、电、路、气、电信等基础设施新建和改造,争取用3-4年的时间,使农村新社区居民基本享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统筹镇村供水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合理布局,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应有效益。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推广联户式住宅建设,推广节地、节能、节材、经济实用且具有特色的农村住宅建设,严格控制私人圈地建设单栋住宅。引导中心村建设农民住宅小区,适度聚集,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2007年,全市100个中心村达到村容村貌整洁,主要街道硬化、亮化、美化、绿化,住宅实用美观,有适度规模的文体活动场所,环境卫生设施齐备,管理规范有序。  四、开展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十三)村庄环境卫生整治。要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认真做好村庄的卫生清洁工作,村内设置垃圾池(箱),做到定点堆放,定期清理,有条件的村配备专门人员进行清扫,做到日产日清。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尽快纳入城市社区管理。已完成旧村改造的居民区,要加大城管执法力度,搞好农村厕所改造,大力推广水冲式、三格化粪池、新型粪尿分集式等无公害化厕所,对家禽家畜实行圈养,实现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可降解塑料袋和农用地膜技术,防止大量焚烧秸秆,控制白色污染。2010年,全市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90%以上,无公害厕所普及率达到80%。  (十四)农村住宅整治。治理乱搭乱建,重点拆除违法建筑和破旧建筑,粉刷装饰保留建筑,规范设置生产设施,清理乱贴乱画,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字号和住户门牌号。逐步排查、清理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旧宅,严格控制“一户多宅”,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置换建设空间。  (十五)农村街道整治。建设维护好村内街道,集中整治乱堆垃圾柴草、乱占道路、乱摆摊点、乱停乱放等脏乱差现象,保持街道通畅。按照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的要求,市财政要积极研究有关政策,采取以奖代补、以实物补贴等形式,加快村内道路硬化。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八大网络”工程的要求,继续推进村街村道硬化工程,主要街道两侧、公共场所进行多层次、高标准绿化,有条件的村安装路灯,进行亮化。  (十六)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坚决杜绝新上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和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饮用水源地等重要生态区域环境,加强耕地、林地、湿地、河流、水库、海洋等生态环境保护,有效保护农村自然资源;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的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和其它清洁能源建设,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无公害、绿色食品等生态农业建设,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妥善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遏制地下水超采和海水入侵,遏制矿山开发生态破坏,防止农村生态环境破坏;建设镇驻地集中供热系统、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镇区绿化、美化、净化和生态型住宅小区等基础环境建设。创建环境优美镇、文明生态村,2010年,全市环境优美镇和文明生态村比例均达到60%以上;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3%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率和达标率分别达到80%以上。  五、落实政策措施,强化新农村建设保障  (十七)强化政策保障。在新农村规划建设中,对涉及农村规划建设的有关收费,给予相应的减免。土地出让金要重点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农民进镇购房或按规划集中建房节约的宅基地指标,可用于小城镇建设用地。镇政府和建设用地单位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整理成耕地的,或通过迁村并点退宅还田的,经认定合格的,新占耕地与整理后增加的耕地可等面积置换,其建设占用耕地不占年度计划指标。单位或个人自筹资金对零星、小地块整理,经验收合格,其新增耕地指标可在市镇行政区域内有偿流转。征收的城市建设维护税要尽量向小城镇建设倾斜;适当加大小城镇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的返还比例,重点支持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心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配套费60%返还给中心镇。  (十八)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为加快小城镇建设,市财政今年安排预算185万元,用于沙河镇、朱桥镇小城镇建设,安排300万元支持全市农村示范点建设。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的整治力度,认真扶持村庄搞好卫生清洁、沼气工程等项目建设。今后,每年要大幅度增加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数额,以奖代补用于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项目。  (十九)建立多种融资体制。要建立多元化的小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积极探索小城镇建设市场化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金和国外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城镇村建设。通过招标、拍卖等办法,经营好基础设施经营权、专营权、冠名权、广告权、收费权、租用权等无形资产。在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通过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和经营主体,实行政府特许经营。逐步建立和实施以小城镇道路为载体的道路养护、绿化养护、环卫保洁综合承包制度和有偿服务制度,提高养护效率和质量。要充分发挥村民在村庄整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和动员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共同建设好自己的美好家园。  (二十)加强领导,合力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把改进和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社会经济发展的考核指标,把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镇街和部门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建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调、调度和督查制度,研究有关政策,及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工作所需的正常经费。要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村镇建设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确保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公安、民政、卫生、环保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积极推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关于加快构筑新农村建设支撑体系的意见  为全面落实上级和我市一系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加快构筑新农村建设支撑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坚持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少取多予放活的方针,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服务业,壮大农村工业,膨胀县域经济,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建设,加大科技、人才和资金投入力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到2010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显著提升,农村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150元,来自非农产业收入比重占75%,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比重下降到30%,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减少;城市化水平达到58%.  二、提高农业效益,建设产业和服务支撑体系  (二)建设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发挥优势,突出特色,重点培育林木、种苗、水产、畜牧、瓜果等优势农产品,逐步建立起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竞争力明显增强、效益显著提高的农业生产新框架。种植业,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林果、瓜菜、种苗品种,重点建设以金城镇、朱桥镇、郭家店镇为重点的苹果,以柞村镇为重点的红提葡萄,以文峰路街道为重点的大樱桃,以驿道镇、程郭镇为重点的大姜,以平里店镇为重点的草莓、洋葱,以城港路街道为重点的西瓜、甜瓜生产基地;建设以城港路街道、三山岛街道为重点的良种展示经营基地。实施山川秀美工程,大力发展丰产林、用材林、经济林,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促进农民增收,改善生态环境。经过5-10年的努力,粮食面积稳定在35万亩,林地面积发展到22万亩,果业面积发展到32万亩,瓜菜面积发展到1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8%.畜牧业,突出发展肉鸡、生猪和食草家禽生产,建设以郭家店镇为重点的肉牛、奶牛繁育养殖基地,以三山岛街道为重点的生猪、蛋鸡生产基地,以土山镇、三山岛街道为重点的肉鸡养殖加工基地;加速推进畜禽规模化生产,推动现代化畜禽饲养方式的转变;加快畜禽品种改良步伐,大力开展奶牛胚胎移植和肉牛、生猪杂交改良。抓好动物疫病控制、动物防疫监督、动物疫病监测、动物防疫屏障等四大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建设成果,强化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管理,保证畜禽产品安全。到2010 年,全市畜禽良种普及率达到100%,肉蛋奶总产量达到30 万吨,畜牧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30%.海洋渔业,抓好新品种开发、技术推广和水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虾、蟹、贝、参和高效鱼类养殖规模和效益,推动苗种繁育和工厂化养殖业实现新突破。实施渔业资源修复工程,通过放流、底播等形式增加近海渔业资源,通过实行捕捞限额管理、选择性捕捞管理和禁渔期管理,保护好区内的渔业资源。到2010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32.5万吨,渔业总产值达到44.9亿元。  (三)推行农业生产标准化。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综合运用设施栽培、配方施肥、良种精播、节水灌溉、质量监控等现代农业生产管理技术,开展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畜禽饲养场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动畜禽标准化生产发展。建设农产品检验监测中心、种子质量检验中心和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区域控制中心,搞好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农业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形成覆盖全市的检验监测网络。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申请ISO9000、HACCP等国际标准化体系认证,不断提升农产品品质和国际市场竞争力。到2010 年,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达到50万亩。  (四)推进农业产业化。把培植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关键环节来抓,争取中央、省、烟台市对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贴息的政策扶持,引导企业通过改造扩建、兼并联合、股份合作、外资嫁接、上市融资等形式,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市场竞争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百强”龙头企业建设工程,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激发发展活力,提升产品质量、档次。积极开展创建“中国食品名城”活动,以果蔬、水产、畜禽、粮油等加工业为重点,建设面向日韩、东盟、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加工企业群体。到2010 年,全市培植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 个,过5 亿元的6 个,过1亿元的10个。  (五)加速农业经济国际化。搞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集聚辐射能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大中城市设立产品直销点,开办农产品超市,不断健全扩大农产品销售网络,搞活农产品流通。实施“优势农产品出口行动计划”,引导龙头企业走出国门,开展产品推介、经贸洽谈等活动,努力开拓俄罗斯、日韩、欧美、东盟等国家和地区市场,不断扩大农产品出口。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加强与国外大型企业集团的合作,深入开发农业资源,提升我市农业国际竞争力。到2010 年,农产品出口量达到20 万吨,出口额达到2亿美元。

  新农村建设补贴政策解读

  一、道路建设

  (1)公路硬化(村道宽3.5m以上,社道宽3m以上,厚度20公分)50000元/公里;

  (2)硬化通户路每米奖励10元;

  二、民房打造

  (1)房屋新建每间奖励200元(其它奖励标准与旧房装修一样);

  (2)封檐座脊每间奖励30元;

  (3)外墙贴磁砖每平方米奖励3元;

  (4)外墙刷涂料、搓沙每平方米奖励2元;

  (5)院坝硬化每平方米奖励8元;

  (6)新修栏杆每米奖励4元;

  (7)修建花台每平方米奖励4元;

  三、一建四改

  (1)改井一口奖励100元;

  (2)改厕每户奖励100元;

  (3)改圈每户奖励100元;

  (4)改厨改灶每户奖励100元;

  (5)修建沼气池每口奖励标准以农能办规定为准

  四、水利设施(利用项目资金建设不予补助)

  整治堰塘(鱼塘):面积1-2亩每口奖励2000元,面积2-3亩每口奖励4000元,面积3亩以上每口奖励6000元;

  新修堰塘(鱼塘):面积1-2亩每口奖励10000元,面积2-3亩每口奖励20000元,面积3亩以上每口奖励30000元;(验收标准:塘堰硬化或石砌,边坡硬化表处,埂高不低于2m、蓄水深1.5m以上)

  五、阵地建设(统一配置办公设施)

  (1)村党支部活动阵地整修奖励15000元;

  (2)村党支部活动阵地新建奖励30000元(纳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不再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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