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新疆农保住院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0-30 21:29:5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3)农牧区合作医疗总体水平不高,保障程度低。不少地方合作医疗制度起付线过高,封顶线较低,补偿比例确定不十分合理,对真正遇到困难的群众帮助不大。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4)门诊报销漏洞较多。有些乡镇卫生院的医生开“人情方”,在农村,拿着别人的就诊卡冒名顶替去看病开药的大有人在。同时,部分农民钻门诊报销政策的“空子”,在政策的“空子”内无病乱开药的现象经常发生。
(5)管理手段落后,信息化建设迫在眉睫。面对庞大的参合群体,手工登记和落后的管理方式严重制约着工作质量和效率,迫切需要辅助于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方式。
新疆农村医疗保险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归根究底都是因为资金的匮乏。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最终实现政策的目标。解决手段之一也是最直接有效的就是提高政府供给水平。
二、新疆农村医疗保险政府供给的理论及现实依据
(一)新疆农村医疗保险政府供给的理论依据
1.公共产品的含义
1954年,萨缪尔森在经典文献《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给出公共产品的经典定义:公共产品是这样一种物品,“每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都不需要从他人对它的消费中扣除”。从公共产品的性质看:非竞争性即对于任何给定的公共产品的产出水平,增加消费者对该产品的消费不会引起产品成本的增加;非排他性即个人消费某种产品时,不能排除他人也消费这种产品。从公共产品的生产途径看:它可以由公共部门生产及提供,也就是说以不收费的方式来提供公共产品;由私人生产即由政府购入私人产品,然后向市场提供;混合生产,有些准公共产品为了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政府也会采取有消费者通过付款才能获得消费权的行使。
2.新疆农村医疗保险的公共产品性质
新疆农村医疗保险也具有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其非竞争性表现为:第一,农村居民个人对于医疗保险的消费不会影响到他人,也不会对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所以说所有农民具有平等的医疗保险权利;第二,农村居民对于医疗保险的消费在理论上是有拥挤性的,但是可以通过技术性和策略性的途径加以解决。这种拥挤性只有可能是在一些突发状况或急性传染病是才会出现,所以这只是小概率事件,可以通过政府的应急措施来解决。其非排他性表现为:第一,社会医疗保险在理论上是只要是社会成员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帮助自己分担费用;第二,尽管社会医疗保险在技术上可能有排他性,但对整个社会成员的生命来说,是不具有技术排他性的;第三,针对新疆农村地区,作为国家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方,这里的农民也应该享受医疗保险,着也体现了社会公平的理念。这就是医疗保险作为公共产品所有的特征。
(二)新疆农村医疗保险政府供给的现实依据
1.公共产品投入的体制性缺陷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都是“城乡分治”的管理制度,城市主要由政府管理及供给公共产品,而农村则是实行“自给自足”的供给制度。
2.资金匮乏,国家投入不足
由于新疆地域广阔、自然条件恶劣、绿洲经济分散的特点,新疆的各项公共产品成本高、总量大,及其有限的资金只能解决燃眉之急。
3.地方财政困难,配套资金难以落实
新疆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其农村地区的贫困使其社会发展滞后根本无力满足本地发展需要。
农保报销范围及流程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