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宁夏省农保住院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二)

发布时间:2016-10-30 21:35:1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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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职工、居民转外就医:

  1、三级医院开具的《医保病人转外就医申请函》、相关病史资料(转外);

  2、完整外地住院病历复印件、出入院证、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单、住院发票原件、所住医院等级、医保资质证明及联系电话、医保证及单位介绍信(职工)等相关材料(结算)。

  门诊费用报销:

  城镇职工特殊病长期门诊:

  1、申请人在医保局领取并填写《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申请表》;

  2、在缴纳医保的单位盖章;

  3、在选定做治疗的定点医院加盖公章;

  4、提供疾病诊断证明、近3个月内相关体检资料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医保证等。

  农保报销范围及流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解读

  1、门诊补偿:

  (1)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 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的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 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4、哪些不属报销范围

  (1)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 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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