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呼和浩特年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提取,住房补贴一般多少钱》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0-30 22:28:24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本文《2016-2017呼和浩特年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提取,住房补贴一般多少钱》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收集整理。本文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
为建立住房分配新制度,确保住房补贴及时发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呼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资金的筹集、发放和管理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补贴资金的筹集
(一)住房补贴资金是指国家、单位按规定发给职工的住房货币补贴,分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和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
(二)住房补贴按照国家、单位共同负担的原则多渠道进行筹集。
(三)住房补贴资金的来源:
1、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的划转部分;
2、单位公有住房出售收入;
3、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4、单位其它渠道筹集的住房资金。
(四)市财政局、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委办)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资金情况进行核查,核定的上述住房补贴资金,专项用于职工住房补贴,不得挤占、挪用和流失。
(五)由市本级财政核拨的住房补贴资金,按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财力可能的原则进行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资金由单位自行解决。
二、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
(一)补贴资金的发放标准。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暂行办法》(内政发[2000]9号)及市政府《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呼政发[2001)102号)的规定执行,对2001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实行一次性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包括基准补贴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补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准补贴额为350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工龄补贴额为5.73元。对2001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实行按月发放的办法,按其月工资总额的15%,比照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方式,按月发放住房补贴。
(二)住房补贴的发放顺序。住房补贴在发放中,实行新职工单独报送、单独审批、按月发放的办法,不占用老职工补贴资金的整体额度。对老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应当按照“购房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购房职工的住房补贴,其次发放不再换购住房的离退休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按上述顺序发放住房补贴过程中,优先发放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职工。各单位应按照上述原则,综合考虑本单位的住房资金状况和职工住房情况,合理安排好本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