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广东省最低工资上调规定,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发布时间:2016-11-01 10:41:5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2017年广东省最低工资上调规定,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1-01 10:41:5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2017年广东省最低工资上调规定,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广东省将连续两年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下面跟小编来看看了解一下!如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欢迎阅读。

  广东省2016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不上调,将继续按照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近期发布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透露了上述内容。

  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于2015年5月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四类:其中一类地区是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月;二类地区是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四个珠三角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三类地区是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四个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月;其余地区为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月。

  中国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始于2004年3月1日。实施十二年来,这是广东省第三次宣布不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之前两次分别是在2009年和2012年,均为全球经济危机之后。

  最低工资标准与企业工资指导线类似,均可视为区域经济的风向标。此前2015年11月,广东省曾公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5%;上线为12.5%,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在过去十余年间,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的情况,仅在全球爆发金融危机的2009年出现过。

  珠三角区域内中小型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云集。纺织、电子等行业均采用“底薪+计件工资”的薪酬模式。部分小微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工人每天工作8小时的底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