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湖北省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及死亡丧葬费》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11-02 22:59:2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湖北省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及死亡丧葬费》一些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市直相关部门:
现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甘劳社发[2008]1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2008年6月16日
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
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随着我省经济的发展,在职职工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经研究,决定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抚恤费的发放标准。现将全省调整后的发放标准通知如下:
死亡丧葬费
一次性丧葬补助费:3500元
一次性抚恤费:1750元
资金来源按照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慈工会《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团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抚恤费的通知》(甘劳社发[2007]46号)规定执行